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 … 继续阅读 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