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WORK WEEKLY
你不是唯一 跌撞中成长!

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12月18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2019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0年及今后一个阶段工作任务,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汇集力量,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党中央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开创性和里程碑意义。全会就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在健全幼有所育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方面作出了战略擘画、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全会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宽的工作视野来认识和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关心留守儿童,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要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努力方向和根本要求,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制度。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体系,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特别是在立法、“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推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好、相关权益维护好。进一步聚焦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牢牢守住儿童生存发展底线。压实家庭监护,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督促家长落实家庭监护首要责任。履行好政府兜底监护职责,对处于监护不力或受委托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状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相关部门要依法及时进行临时监护。将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摆在突出位置,以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为重点,推动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报告职责。落实好动态管理、定期通报机制,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本工作领域内的主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2020年联席会议工作要点,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任务的落实。

会议就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力度,近日,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会议对民政部、公安部、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对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进行了部署。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介绍了开展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情况。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高晓兵主持会议。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和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又讯 近日,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切实做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意见》明确,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工厂、工地、职工宿舍等场所,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结合劳务用工基地建设,向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宣讲儿童优先理念,宣讲促进儿童发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正确的监护方法,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强化家庭责任教育,增强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意见》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不断改善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履行家庭责任提供更大支持。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暑假期间,通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购买车票等便利、组织反探亲等活动,为务工父母和留守子女团聚创造条件。

《意见》强调,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大对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企业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量大且农村务工人员高度集中,教育引导支持务工父母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对提升企业职工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更好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增进务工人员家庭和谐;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全方位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目标任务。劳动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质量有效提高,实现“挣钱”与“顾家”两不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素质和企业形象双提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促进。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专题宣讲。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工厂、工地、职工宿舍等场所,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座谈交流、录制专题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结合劳务用工基地建设,向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宣讲儿童优先理念,宣讲促进儿童发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正确的监护方法,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强化家庭责任教育,通过开展家风家教巡讲进企业等活动,增强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突出沟通技巧,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帮助务工人员掌握亲子沟通技巧方法,提高亲情关爱能力,做到亲情关爱不因外出务工而减弱。组建宣讲团队,借鉴现有企业成功经验模式,发动企业内部干部职工、务工人员和志愿者,打造一支素质高、政策精、热情高、服务好的政策宣讲团队,积极组织政策宣讲。探索推进将监督务工人员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务工人员承诺履行监护职责纳入职工诚信体系建设。

(二)加强亲情关爱。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改善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履行家庭责任提供更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开发社会工作岗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设立亲情电话、亲情视频聊天室以及赠送免费通话时长、流量等方式,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暑假期间,通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购买车票等便利、开展“小候鸟关爱”、组织反探亲等活动,为务工父母和留守子女团聚创造条件,号召家长尽量在假期多陪伴孩子、增进亲子感情。有条件的企业可逐步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动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近就业。

(三)组织困难帮扶。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大对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打造一批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品牌公益项目或示范慈善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持续、稳定的关爱服务。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企业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统筹谋划;要会同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认真梳理本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企业名册,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建立工作群等方式加强沟通对接,并及时将企业名册及工作对接方式等信息告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便于工作开展;要主动提供关爱服务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项目,主动提供宣讲政策和关爱服务相关资料,为企业开展精准关爱服务提供信息指引。各级国资委、工商联要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对接,并指导劳动密集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健全工作体系,落实相关责任,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列入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范围统筹谋划部署,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务工妇女争当宣讲志愿者、争做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模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二)加强资源整合。民政部门要发挥在慈善组织登记管理、慈善项目推介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关爱服务成效显著的企业优先纳入各级慈善表彰推荐范围。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强与各级民政、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工作会商,有条件的企业可研究设立“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对象及时提供精准救助、有效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动员团体会员、社会组织以及各类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广泛开展适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特点的关爱、维权、帮扶等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民政、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表扬奖励活动,企业要积极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推送各类优秀项目、典型事例。各级民政、国资委、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民政部 国资委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全国工商联

2019年11月20日

根据中国社会报和网络资料整理

编辑:叶璇 socialworkweekly.cn

赞(0)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社工周刊 » 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给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