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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8:中国公益慈善40年大事记 |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1978年5月,《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引发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掀起了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社会开始出现相对的自由活动空间,慈善事业也开始解冻和走向复兴。

       197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召开第一次党组会议,并正式开始办公。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开幕。这次会议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开端。

       1979年4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正式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环保组织。同年,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考古学会、中国地震学会、中国统计学会等第一批全国性的学术团体相继成立。

       1979年9月至12月,美国福特基金会、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德国赛德尔基金会、美国大使国际文化基金会等一批国际组织代表团访华,受到当时国家领导人的会见。

       1980年,WWF总部主席Peter Scott与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曲格平签署备忘录,开启了WWF在中国始于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工作,也使得WWF成为第一个受中国政府邀请来华开展工作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1981年7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基金会。其后,第一批具有公益慈善性质的全国性基金会纷纷成立,客观上为中国内地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复苏和发展打下了基础。

       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其明确规定了公民结社权。

       1985年4月,爱德基金会成立,这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一批基金会中一个非“国字头”的特例。

       1986年4月,《民法通则》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其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法人是四类法人之一。

       1987年5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据“人民网”资料,国务院批准多部委关于调整接受国际救灾援助方针的请示,并成立了统筹国外援助工作小组。这一般被认为是中国首次主动要求国际援助;经过此次调整之后,中国政府应对国际救灾援助的方针渐趋积极、主动和开放。

       1988年1月,福特基金会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这是第一个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

       1988年9月,改革开放后国务院制定的第一部专门规范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办法》发布,一定程度上结束了中国基金会无章可循、无序发展的状况;但其实际上规定的“三重管理体制”和“三步批准登记制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政府当时对基金会主要还停留在管控的层面。

       1989年10月,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89年10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实施“希望工程”。希望工程是我国社会参与最广泛、最富影响的民间公益事业。

       1990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请示》开始了历时一年的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工作。

       1990年8月31日至9月2日,第一次全国性民间基金会经验交流研讨会在承德召开,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等13家全国性基金会及民政部社团司、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管理司等机构的29位代表与会。

       1993年1月8日,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个以“慈善”命名的慈善组织——吉林省慈善会成立,后更名为吉林省慈善总会。

       1994年1月,由教育部主管的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在民政部登记成立。这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高校基金会。

       1994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为慈善正名》,开始褪去裹挟“慈善”的污名化外衣,让“慈善”公开重返政治舞台和公众视野。在此之前,《人民日报》都几乎没有使用过“慈善”这个词。直到1998年,媒体每做一次慈善报道都得向上请示,因为当时中央主管宣传的部门认为慈善不属于党和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还认为慈善与政府的理念和工作有冲突,报道慈善会给政府抹黑。

       1994年3月,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自然之友”前身)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由民间发起的正式登记注册的全国性民间环保组织。

       1994年4月,全国第一个综合性慈善机构——中华慈善总会成立,它从成立之日起就明确要走出一条慈善组织独立发展的道路。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标志着现代慈善理念开始在中国树立。

       1995年4月,中国基金会代表团在团长项南(时任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原福建省委书记)的带领下出访美国,考察基金会和非营利机构。这是中国基金会第一次组团出访考察。

       1995年9月4日至15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办。这次大会后,NGO这一术语进入中国公众话语。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图片来自网络。

       1997年9月,由中华慈善总会牵头,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资助下,邀集来自高校、政府和行业协会的一批学者组成评估专家小组,对天津鹤童老人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规范性评估。这是中国第一个非营利机构评估项目。

       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民政部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社团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司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局。

       1998年春季,中国内地第一个非营利组织的支持性机构——基金会与非营利机构信息网成立。该机构致力于推动慈善组织间的信息交流和行业公信力建设,其在当年底召开的“非营利组织的自律”主题论坛上,首次提出“中国非营利组织九条自律守则”。

       1998年夏季,中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爆发历史罕见大洪水。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联合举办大型赈灾义演晚会,向全国及海外直播,募集到海内外各界捐款、捐物总计6亿多元,慈善事业的功能作用得以充分显现,人们对慈善事业的认识有所加强,党和政府也对慈善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长江堤岸的一块指示牌,记载了此处1998年洪水的最高水位。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1998年10月,中国内地第一个NGO研究机构——清华大学宣布成立NGO研究中心(后改为NGO研究所)成立。

       1998年9月,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此,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步入法制轨道,在社会福利、教育、卫生、环保等领域的非政府、非营利服务组织可以依据此法登记注册。

       1999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公益事业捐赠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慈善事业方面的第一部法律,也是建国以后通过的第一部捐赠法律。它把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在中国慈善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社团基金会监管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将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管职责全部移交民政部。

       1998年10月,一套10本的《第三部门研究丛书》出版。这是中国内地首次成套出版第三部门研究丛书。

       2001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信托法》,同年10月1日生效实施。该法规定了公益信托的性质、范围和批准方式。

       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基金会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基金会划分为公募性基金会和非公募性基金会。此外,该条例还第一次以官方行政文件的形式允许国际NGO在中国注册办公室。

       2004年8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中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开始有法可依。

       2004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街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慈善事业第一次被写入中共中央文件。

       2004年12月,印度洋发生地震海啸。中国慈善组织迅速组织民间救助行动,全国共接收到民间援助印度洋海啸灾区款物近7亿元,开启中国民间捐赠支持国际灾难先河。

       2004年12月,“内蒙古老牛公益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下设“老牛专项基金”,此为老牛基金会的前身。老牛基金会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第一家现代慈善家族基金会。

       2004年,由中国民营企业家中的先行者自发组织的阿拉善SEE生态协会成立。

       2005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了“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字眼。这是慈善事业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06年,江苏常州开创了企业冠名基金的捐赠模式,据《公益时报》专题报道,一年募集基金达10.63亿元,使得彼时发达地区城市仿佛看到了慈善的价值,纷纷“取经”,这种捐赠模式迅速席卷沿海各城市,高潮一直持续到2007年。此现象后来被称为“慈善风暴”。

       2007年6月,中国第一家由互联网企业发起成立的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成立。2015年9月9日,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众多机构和名人明星共同发起中国首个互联网公益日“腾讯99公益日”。自此,腾讯99公益日成为中国一年一度的全民慈善日,持续创下中国互联网募捐的新纪录。互联网公益创新展现出巨大想象空间,不单开启了平民慈善新机制,也在重塑着慈善行业生态。其间虽暴露出不少问题和挑战,但前景仍值得期待。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破坏力最大、唐山大地震后伤亡最严重的一次特大地震。地震发生后,全国数十万社会组织紧急行动起来,主动配合政府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救援行动。

图片来自网络。

       2008年中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大灾激发了中国社会各界空前的慈善捐助热潮,使得2008年被称为“中国民间公益元年”。当年,中国慈善事业捐赠总额为1070亿元人民币,个人捐赠首次超过企业捐赠。往后十年,中国民间公益在曲折中走上专业化、组织化、协同化的道路,触动了中国社会治理体系的重构,促使社会力量被逐步纳入政府社会治理改革范畴。

       受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件的需求激发,2008年中国志愿者至少增加了1472万人。在相当程度上,汶川大地震和北京奥运会普及了志愿精神、拓展了社会的志愿服务认知、推动了公民的志愿行动、触动了志愿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这一影响持续发展,终在2017年推动《志愿服务条例》出台与实施,填补了中国志愿服务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中国志愿服务进入制度化建设阶段。

       2008年9月,三聚氰胺毒奶丑闻曝光,引发了全社会的声讨和反思。除政府渎职、市场失灵外,奶业协会未能正常发挥行业自律与监管作用也是问责重点。中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职能边界不清、治理失范、公信力低下等问题暴露无遗。2015年,《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印发,启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截至2018年4月,全国性行业商会已有388家完成脱钩,占试点方案总数九成以上。

       2010年1月,商人陈光标高调募集4000多万元向西部贫困地区发红包。2011年1月,陈光标去台湾发放现金,要求受助者必须面对面接收现金,同时对他本人鞠躬……陈光标的慈善行为被批评者称为“暴力慈善”,有批评者称陈光标慈善数字造假,靠倒卖拆迁项目赚钱,涉嫌骗捐款、骗头衔、骗项目。2016年3月,陈光标涉嫌诈骗被查;同年,财新传媒先后刊发文章《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和《再看陈光标》,深度调查了陈光标。

       2010年4月,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大地震。地震再次掀起全国性慈善捐赠高潮。政府先后下发多个文件规范社会捐赠及善款的管理使用,其中《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要求所有渠道募得善款全部须汇缴到民政部,由民政部拨付青海政府统筹使用。该办法一经公布便引起社会各界激烈质疑和讨论。在社会各界呼吁下,政府最终调整了有关政策,但慈善事业中的政社关系、慈善捐赠资金的有效管理使用等问题并没有得到完满解决。

       2010年6月,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宣布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由大学与公益组织联合发起的专门从事公益理论研究、公益人才培养与公共政策咨询服务的研究机构。

       2010年7月,基金会中心网正式上线。这是中国慈善行业自律20年努力的一个结果,在中国基金会发展史上也是一个标志性事件。

       2010年9月,南都公益基金会发起的“银杏伙伴成长计划”启动。这是中国第一个专门以支持公益人才个人成长为目的发起的资助项目。2015年7月20日,北京市银杏公益基金会成立。

       2011年2月,中国扶贫基金会支持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第三部门的观察报告,其总报告对中国第三部门进行了环境分析,认为中国第三部门是“依附式发展的”,整体弱小,并且存在结构与功能失调,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

       2011年4月,邓飞联合500名记者发起免费午餐基金。此前,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相关报告中提出,政府应把儿童营养干预作为基本职责,并由执政党和国家作出政治承诺。该报告被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而免费午餐基金作为民间力量率先行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国家行动。2011年10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5月,河仁慈善基金会举行成立仪式。它被认为开创了中国基金会资金注入方式、运作模式和管理规则的先河。在成立仪式上,福耀集团董事局主席曹德旺向基金会捐赠了个人持有的3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时值35.49亿元人民币),这笔捐赠使得河仁慈善基金会成为当时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一家基金会。

       2011年6月,郭美玲在网上炫耀其奢华生活,并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而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郭美美事件”爆发后,社会捐款数以及慈善组织捐赠数额锐减。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这是中央政府首次通过建立公共财政资助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

       2012年7月12日至14日,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在深圳举行。这是当时全国最大规模的国家级、综合性的公益项目集中展示会。

       2012年7月,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在深圳宣布成立。这是国基金会中第一个公开推选市民理事和监事的基金会。

       2012 年 8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订案首次在法律上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将社会组织作为公益诉讼主体之一。

       2013 年 2 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主要任务包括,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2013年4月,四川芦山发生7.0级地震,共有219家基金会参与雅安地震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民间公益慈善组织的此次救灾参与,被认为是中国有序、有效、专业、可持续、平等互助的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应急与联合机制正在成型。

       2013 年 11 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专章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2014年8月,风靡美国的呼吁公众关注ALS的冰桶挑战游戏传至中国。“冰桶挑战赛”以其创新性、娱乐性、互联网化等特征,刷新了公益慈善的刻板面貌,被认为是中国乃至全球公益史上一个重要节点,宣告了公益2.0时代的到来。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要完善“慈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这使中国的慈善立法在“长跑”将近十年之后进入“快车道”。

       2015年4月,尼泊尔发生8.1级地震,中国政府、企业、媒体和公益机构迅速反应,中国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多家民间救援机构奔赴灾区投入抗震救灾中,同时展开了形式多样的募捐行动,被评“中国海外救援力量初长成”。

       2015年11月,中国首家由中美慈善家创建的国际性公益学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正式成立,填补了中国没有独立公益慈善教学专门学院的空白。

       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于同年9月1日实行。这是中国第一部国家层面基础性、综合性慈善法律,开启了中国民间与政府同为社会筑底的慈善法治时代。它与同年4月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次年1月1日起实行),共同搭起中国慈善法治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中国慈善立法进程的历史性突破。但是,其发展态势深受后续配套法律法规体系能否融惯、执法与司法实践能否切实深入等的影响,需要长期的观察与倡导。

       2016 年 8 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年10月1日生效。该法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有评论认为,创设非营利性法人类别,有利于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

       2017 年 4 月,中国社会组织网“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上线,9 月4 日,“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开通。

       2017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公益创新研究院院长康晓光与希望工程创始人、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的“两光之争”引发公益领域内关于公益本质的大讨论。

       2018年5月,民政部发布《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章程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中占据基础性地位,这个通知将对社会组织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8年7月下旬起,舆论陆续曝光了多起公益慈善界知名人士涉嫌性骚扰事件,造成了极为负面的行业与社会影响,引起了中国慈善界关于行业伦理以及性别友好机制建设的大讨论。

       10月20日,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的非营利性研究型高校西湖大学在杭州成立,被教育部称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开创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之先河”。对于中国慈善界来说,西湖大学则是社会捐赠办大学的新典型。

       2018年,《慈善法》配套体系进一步细化和深化,地方制定法规以促进《慈善法》实施的进程也在加速,可以预见,《慈善法》配套与贯彻实施依然是中国慈善法治的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

       郑 琦 李朔严:《社会组织年表(1978-2017)》。收录于《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9月出版。

       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1949-2017中国(内地)民间基金会发展大事记》。

       杨团 :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慈善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作者: 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 

编辑:陈怡然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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