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 亮 张 昕 整理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但受疫情影响,一些原本经济基础就薄、风险抵御能力就弱的困难群众再次陷入了困境。如何强化兜底保障,防止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也印发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地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需求。3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等有关部委相关负责同志就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介绍情况。
本期社会救助专题,我们特邀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就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问题建言献策。
特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郑功成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林闽钢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会长、南京大学教授
林 义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杨立雄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关信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南开大学教授
钟仁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姚建平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张浩淼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四川大学教授
单大圣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既要扩大救助覆盖面 更要主动发现 精准识别
记者:这次疫情造成部分群众生活困难,更让原本就困难的一些群众雪上加霜,社会救助如何在特殊时期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
郑功成:受疫情影响最大的,是无法复工导致无生活来源的低收入群体,以及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建议扩大救助覆盖面,增加面向困难群体和边缘群体的一次性救助,对冲疫情带来的生计困境叠加。同时,增设针对因防疫隔离滞留的外地人员的特殊救助。特别是针对困难群众,应当明确入户探视的规则,激活社区自救和邻里互助的机能,以便主动发现困难并及时化解,确保不出现因疫情陷入绝境的现象发生。
林闽钢: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建议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家庭的实际困难,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早见效。比如,实行民政干部下基层走访制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逐级管理、分组包片,每名村(居)委会干部确定若干名困难群众作为联系对象,聚焦受新冠肺炎影响重点人群,密切关注“一老一小”,登门走访做好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
张浩淼:考虑到疫情防控实际,建议在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时放宽户籍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应由急难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同时,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发动社区、社工、志愿者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群众生活情况,对困难群众及时施救。发现因“疫”造成生活出现重大困难者,建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救助。
单大圣:困难群体是动态的、个体的,人数和需求不断变化,需要关口前移、细化工作,解决好社会救助供给和需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要加强救助基础信息的收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掌握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感染或隔离状况、物资储备和卫生防护情况。同时,下沉到社区逐户走访探望困难群众,及时了解需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既要分类施策 凸显针对性 更要做强临时救助 展现灵活性
记者:每逢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临时救助都因其灵活性、快捷性,发挥了“救急难”的作用。在这次疫情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临时救助的作用?
林闽钢:对于疫情这种特殊情况,要采取更细致的分类救助方法。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中的感染者及其家庭,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家庭或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感染者,先行给予救助,确保他们不因患病影响正常生活;对因疫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加大救助力度。在此基础上,建议建立临时救助跟踪机制,对疫情期间享受临时救助的对象开展3个月到半年的数据跟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助政策,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施策。
杨立雄:此次疫情使许多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加深,建议对这些家庭增发三个月低保金。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以及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生活补贴。未建立低收入家庭制度的地区,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实施简易程序,排查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困难群众,纳入一次性临时救助生活补贴发放名单中。
单大圣:疫情防控期间兜底保障首先要优化社会救助工作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并视情况延长已纳入低保的城乡困难家庭的核查时限。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适当提高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因务工、探亲、旅游等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建议由急难发生地政府实施临时救助。
钟仁耀:要充分发挥专项救助的帮困功能,包括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等。比如疫情防控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导致一些人员无法正常上班,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这就需要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的跟进,帮助他们早日上岗返岗。越是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面前,越要发挥专项救助的“组合拳”作用,织密兜底保障网,实现应救尽救的目标。
张浩淼:特别要注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难居家老年人、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儿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关注,提供相应照料帮扶,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定期探访和委托照料制度,强化签约照料人责任;因子女亲属接受隔离治疗造成的空巢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老人,充分发挥村(社区)、物业企业、社会组织等作用,做好上门帮扶,或到养老机构临时托养;对父母等监护人处于隔离观察、住院治疗导致儿童无人照料的,落实临时监护人,无临时监护人的,由政府提供专门照护场所或指派专人照护。
姚建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无序流动性大、自身防护条件差、防控难度大,应成为疫情防控期间的重点关注对象。为此,建议采取“部门联合、社会参与、主动发现、分类施救”的方法,对城市重点地区和场所开展巡查,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同时,做好隔离、送医、防疫救助救治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也应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入站、站内、送返、托养等系列防控措施。
既要加快救助信息化建设 更要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能力建设
记者:疫情防控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方面。经过这次大考,社会救助制度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在哪里?
林义:经济复苏过程会给低收入群体造成影响,这就需要强化特殊时期的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和兜底效果,这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顺应新形势、尽快补齐短板的新需要。将社会救助制度能力建设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框架,并借由疫情防控大考,协同推进社会救助的应急处置与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同时,重视以家庭为圆心、以社区为圆的救助理念和救助文化打造,努力构建以提升可持续生计能力、社会融入能力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在疫情防控等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经济社会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及具体路径。还要提一点,就是要通过疫情和复工复产期间的困难群众统计,发展社会救助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社会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和动态调整,提升社会救助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兜底保障水平。
杨立雄:疫情结束后,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整合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受灾人员救助制度等,建立由国务院主管、地方政府受托经办、中央财政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缩小地区差距,提高保障标准,扩大受助面,增强困难群众的抗风险能力。二是建立分层救助圈。针对赤贫家庭,基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实行基本生活保障;针对低收入家庭,完善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针对具有返贫风险的家庭,完善社会保险参保资助和紧急救助制度。当务之急是,在全国层面建立低收入家庭制度。三是尽快开发困难家庭数据库。整合分散于各部门的数据库,建立全国统一的困难家庭数据库,实现特殊情况、紧急形势下的及时救助和精准救助。
关信平:困难群体不仅在基本生活方面存在困难,他们当中很多人在教育、健康(包括心理健康)、住房、就业等方面也存在困难或障碍。因此,首先要夯实普惠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大其包容性,在制订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计划时,给困难群众特殊关照,并进一步强化医疗救助对他们的帮扶力度。其次要超越目前的“生存型”保障格局,逐步转向以解决相对贫困为目标的发展格局,更加注重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增强他们的内生动力。最后要特别重视因疫情新增的困难群众,更加主动地、持续关注地提供急难性或补充性的救助,帮助他们在疫情结束后尽快恢复发展能力。
林闽钢:建议中央财政划拨专款,针对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建立新冠肺炎家庭和人员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既要拓展救助服务方式 更要强化政府社会协同 多方参与
记者: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疫情给不同家庭带来的困难不尽相同,如何满足困难群众多方面的救助需求?
钟仁耀:建立各部门救助项目的协同作战功能。目前,受灾人员救助在应急管理部门、医疗救助在医疗保障部门、就业救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临时救助等在民政部门。在关键时刻,困难群众兜底保障需要各个部门协同作战。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疫情导致的多样化、多方面困难。特别是,要重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心理救助。此次疫情的暴发给整个社会带来心理上、精神上的波动,尤其给患者及其家属、医务等一线工作人员造成了心理影响。解决他们心理创伤问题,是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环,不容忽视。为此,要充分调动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把心理救助贯穿于整个防疫过程始终,尤其做好事中和事后的心灵抚慰工作。
张浩淼:探索“现金+实物+服务”的综合救助方式,在保证困难群体及时足额获得现金救助的同时,注重实物救助,向有需要的困难家庭提供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以及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物品。此外,积极开展服务救助,如实施就业救助,优先做好其返岗就业工作;通过网上义诊等活动,优先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问诊服务;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心理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疏导。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3.19)
编辑:赵庆琳socialwork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