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祭英烈献花接力、代祭志愿服务、观看《纪念抗疫牺牲的英雄》短片……今年清明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贵州省各地纷纷创新开展文明祭扫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点赞。
“烟火味”越来越淡、“文化味”越来越浓,这不只是今年贵州清明节才有的景象,而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取得重大成效的一个缩影。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代人的传承,使以“孝道”为中心的殡葬礼仪根深蒂固。
殡葬改革,既要移风易俗改变“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又要顾及寻根问祖的民族传统情怀。多年来,如何“破”与“立”,一直是摆在贵州殡葬改革前行路上的“大石头”。
从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探索,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火葬场兴起,再到近年来全面推进……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努力,贵州殡葬改革已经从小到大、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稳定工作格局,全省火化区域陆续拓展,火化率稳步提高,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殡仪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节节攀升,殡葬改革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
从“原地转”到“硬核”推,步履艰难却铿锵
1958年,贵州便开始探索殡葬改革。当时的贵阳市、普安县、绥阳县、独山县等地分别开展了平整坟堡、动员群众由浅埋到深埋的改革探索。
由于长期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受交通闭塞、观念守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人的思想相对保守,传统“土葬”思想相对顽固。因此,改革基本是原地踏步。
随着不断摸索前进,到了1985年,全省有了11家殡仪馆,但遗体运输车辆严重不足,治丧条件十分简陋,火化量和火化率不高、群众支持殡葬改革积极性不高、抵触情绪普遍较重,殡葬改革方向和范围不明确等问题突出。
1985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根据文件精神,省政府于当年5月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和扩大了贵州省殡葬改革范围,划定30个县(市、区)为火葬实行区域。将火葬明确为殡葬改革的主要抓手和目标,同步实施公墓安葬,在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地实施“禁葬”和搬迁坟墓等工作,并明确尊重少数民族丧葬风俗和国家职工丧葬的具体措施。将新建火葬设施和殡仪馆的费用列入市、县基本建设计划,改善了贵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投入不足的现状。
尽管当时殡葬改革取得了突破,但是受经济总量小、思想观念落后、殡葬公共服务投入和供给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全省殡葬改革发展步伐依旧十分缓慢。
步履艰难,依旧铿锵——
2002年4月,《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2006年9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区域殡仪服务设施设置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规划设置、规模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指导,全省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逐步驶入快车道;
2011年,省民政厅编制并印发《贵州省2011—2020年公墓建设规划》,按照坚持节约土地、因地制宜和生态环保的原则,对到2020年为止的全省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划;
2012年3月,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年对《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进行第二次修正;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对党员、干部治丧、安葬、祭扫等行为进一步作出规范,对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扭转丧葬陋俗、攀比浪费等不良风气,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树立了良好形象;
2014年6月,第四次全省殡葬工作会议在贵阳市召开,认真总结当时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和优秀经验,研究分析贵州殡葬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2017年11月,随着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纵深推进和殡葬改革不断深化,贵州省对《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进行了第四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符合贵州省基本省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
……
一系列“硬核”举措,不断推动着贵州殡葬改革向前发展。
从科学“破”到精准“立”,多措并举促前行
2017年,民政部启动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贵阳市、福泉市、瓮安县作为试点地区先试先行,各有侧重地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工作格局。
改革殡葬礼俗要把握“破”与“立”的关系,正确诠释和传承殡葬传统礼俗文化中的合理内核,完善丧葬礼俗规范标准,培育现代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礼俗。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带领下,全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始终围绕“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条主线,不动摇、不气馁、不停步,科学“破”、精准“立”,多措并举带动移风易俗,推动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强化殡葬改革政策宣传。为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抽调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宣讲殡葬政策法规和殡葬改革的作用和意义,让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组、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在地方的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开展宣传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升群众获知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渠道。充分发挥殡葬服务单位主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殡葬机构开放日”宣传、张榜公示殡葬政策法规和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方式,潜移默化提升治丧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
狠抓殡葬领域问题治理。根据民政部有关殡葬领域问题整治工作部署,省民政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等部门,多次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抓重点、分缓急、促整改、提质量”的工作原则,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殡葬行业队伍建设。为确保殡葬改革有力推进,各地均成立了殡葬管理所或殡葬管理执法队。2017年,贵州省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部分地方将殡葬执法工作纳入综合执法的范畴进行试点,在整治占道治丧、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对殡葬从业人员的培训方面,在民政部的支持下,贵州省在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建立了省级殡葬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殡葬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大力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抓住春节和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全省各地通过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行错峰祭扫、互联网+祭扫等举措,引导群众自觉减少传统燃烧香烛纸钱、鸣放烟火爆竹的祭扫方式。将文明节俭办丧事纳入村规民约中,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同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宗教协会在群众办理丧事活动中的重要引导作用,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俗,接受火化和节俭办丧,积极营造殡葬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贵州省殡葬协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围绕全省殡葬改革发展大局,做出了许多积极贡献,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形成了全省各级殡葬社会组织工作的新格局。通过规范管理、奖惩并举,各地殡葬协会引导殡葬服务单位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动殡葬改革和管理社会化,促进改革在基层的落实,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从“烟火味”到“文化味”,文明新风扑面来
改革之路艰难,成绩来之不易。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地各级各部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殡葬事业当中,辐射到殡葬活动各环节和殡葬改革发展全过程,取得了良好成效,全社会形成了文明节俭葬礼新风尚。
火化改革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初,全省火化区域覆盖67个县(市、区),761个乡镇,6845个村,其中:36个县(市、区)实现全域火化,31个县(市、区)在党员干部、县城中心城区和部分重点乡镇推行火化。2019年,全省火化率由2000年底的7.1%提高到47.48%(全国平均值50.5%)。
治丧安葬逐步规范。随着殡葬改革逐步向纵深发展,各地从单纯关注火化改革,发展到火化与骨灰处理并行、火葬与土葬改革并重,骨灰处理日益多样化、生态化的新阶段,与此同时群众更加注重治丧环境的优化提升。截至2020年初,全省共建有65家殡仪馆和65家殡仪服务中心;79个经营性公墓,28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和575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初步实现火化区域集中治丧、安葬全覆盖。
惠民政策不断拓展。从2011年起,各地陆续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着力推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殡葬保障体系。通过合理界定政府兜底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适时拓展惠民殡葬范畴。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费用。2019年,全省惠民殡葬支出1.12亿元,惠及8.76万人。
生态安葬循序渐进。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绿色环保要求,陆续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积极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和深埋、抛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截至目前,全省建成树葬区31个,花葬区27个。通过实施奖补政策、举办公益示范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和深埋、抛撒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安葬方式。2019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支出424.33万元,惠及4279人。
如今,在殡葬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下,全省各地纷纷倡导文明祭祀和“绿色殡葬”,昔日的浓浓“烟火味”逐渐变成了“文化味”。贵州大地,文明新风正扑面而来。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贵州省将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力争到“十四五”期间,全省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乃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大力推进农村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农村群众集中治丧、集中火化、集中安葬的需求,顺利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指导各地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体系,不断增加惠民殡葬的优惠项目,拓宽惠民殡葬覆盖范围,将惠民殡葬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和均等化。
惠民殡葬广覆盖
2011年,贵阳市印发《关于小河区、花溪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试点方案的通知》,在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开展试点,对具备以上户籍地的城乡亡故居民均予以4项殡葬基本服务费免除。
2013年,贵阳市委、市政府将惠民殡葬纳入“实事”,对全市亡故居民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逐步实现了惠民殡葬全覆盖,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2017年,在此基础上,贵阳市再次对惠民殡葬政策进行了“提标扩面”,免除五项殡葬服务费用1322元,还增加了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并将减免的惠民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经过此次提高惠民标准,增加惠民项目,单个惠民金额最高可达5322元。截至目前,共计投入资金达1.27亿元。
2020年,以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城市为契机,贵阳市持续实施惠民殡葬措施,建成平价墓位5000个(墓位均价1.5万以内),全力在殡葬设施建设、殡葬监管执法、惠民政策宣传等方面下功夫,实现“殡”和“葬”的基本服务全覆盖,切实让生者安心、逝者安息。
“4321”工程推动改革前行
近年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黔南州因地制宜,举全州之力实施“4321”工程,确保全州节地生态安葬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实效。
“4321”工程即:四改三建二强一树。四改:改分散无序治丧为集中规范治丧、改遗体传统安葬为火化后节地安葬、改乱埋乱葬为集中公墓安葬、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为弘扬厚养薄葬文明新风;三建:建火化设施、建生态公墓、建殡仪服务场所;二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殡葬改革推进保障措施;一树:移风易俗,树低碳环保乡风文明。
通过加大投入,完善基本殡仪服务设施,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黔南州殡葬改革在助力脱贫攻坚、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短短8年时间里,从过去只有都匀市实施城区局部火化到目前12县市全部实现“集中治丧、遗体火化、生态安葬”三位一体目标,切实稳妥推进民族地区殡葬改革工作步伐,全力服务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目前,福泉、瓮安实现“三位一体”殡葬改革全覆盖,城乡集中治丧率、火化率、集中安葬率3项指标均达100%。
创新宣传氛围浓
为深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惠民殡葬政策,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安置点群众享受当地殡葬惠民政策的相关工作要求,黔西南州各县(市、新区)加大对安置点群众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制定、完善细化易地搬迁群众惠民殡葬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搬迁点惠民殡葬政策的全面实行。
打造殡葬改革宣传文化创新,黔西南州组织殡葬服务企业一线职工参演拍摄了全省首部殡葬改革微电影《走出老凼子》,创新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宣传,该片在中国梦·脱贫攻坚影像盛典微电影参评中获剧情类一等奖。
同时,该州大力宣传殡葬工作一线工作人员先进事迹,弘扬殡葬改革工作正能量。先后通过各级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中国好人张恩隆”“全国殡葬先进工作者岑帅”等十多个殡葬一线工作人员先进事迹,让全社会对殡葬工作和殡葬行业职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为殡葬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9年以来,通过不断宣传和抓政策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共有171户搬迁群众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共减免金额33.08万元,有效减轻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治丧负担。(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编辑:李福滨 socialwork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