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WORK WEEKLY
你不是唯一 跌撞中成长!

我们不做,谁当此任: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这5年

入选《人民日报》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 南平生态破坏案

这个是福建武夷山的余脉,叫葫芦山,在闽江的源头。这片山林是水源涵养林,我们赖以生存的饮用水需要大片的山林涵养,才能保证充足的水量和洁净的水质。

为了取得石材,矿业公司用削头式的方式把大半个山头给砍去了。

接到举报后,葛枫和自然之友的律师专家立刻奔赴现场。调查取证之后又找到当地的林业部门,并且还获得检察机关的支持,提起了新环保法第一案,在2015年经过了五次开庭。

“我记得第一次开庭的时候是连着8个小时没有休息,结束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厕所,第二件事就是冲到餐厅,因为真的对大家的体力挑战非常大,但是当我接过这份沉甸甸的判决书的时候,我觉得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这个案子法院最后判决,破坏者不仅要修复生态环境,还要赔偿260万的损失费用。”

点击链接,回顾案件详情:

新环保法实施后民间第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即将开庭

南平中院,我们来了!

为什么是自然之友?为什么是福建南平?为什么……问题一箩筐,答案一箩筐!

“第一案,第一判”背后的故事

“第一案”终于审结,更多案子仍在路上

这是自然之友第一个胜诉的案子,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个胜诉的案子。

个案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实践 —— 常州土地污染案

葛枫和自然之友团队也经历过败诉——常州土壤污染案。常州土壤污染曾轰动一时,孩子们的健康也曾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提交申请、立案、败诉、证据交换、上诉……两年多了,自然之友从未忘记常州外国语学校那些中毒的孩子们,还有那片被污染的土地。

今天上午,常州土壤污染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自然之友法律团队再次出庭,为被伤害的土地和人们发声。此次二审结果将于下周四宣判。

两年前,常州外国语学校有一群学生,他们的健康出现了问题,皮炎、呼吸道,还有血液指标异常。这些家长就找到了媒体,调查之后发现旁边的一块毒地是污染的来源。

这个毒地其实就是原来三个化工厂的厂址,自然之友是在媒体曝光之前就了解到这个事情,我们就在讨论是否介入。自然之友介入一个案子是有一个选案流程和选案标准的。我们的选案标准主要考虑几大方面:第一,看这个案子污染和破坏行为是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第二,我们看它是否有起诉的必要性;第三我们要讨论一下诉讼的目标是什么,我们通过诉讼是否能达到;最后我们还要看风险和成本。

在讨论的时候我们有的同事就认为,那时候我们国家还没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我们起诉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很有可能败诉。但是我坚持认为,这类问题在我们国家太典型了,对公众健康的威胁太大了,所以我坚持要起诉。没有法律我们更要起诉,我们要通过个案推动立法。

我们讨论之后决定起诉,当时就形成了工作组。仅靠媒体的这些信息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就开始调查取证。我们和当地的环保志愿者方应君老师,他和他当地的环保组织绿色江南的小伙伴一起去到现场去调查。

我们在北京的同事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取证,这个方式叫信息公开。在环境保护法里面规定了我们每个人都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后大家有需求的话也可以依据这样的法律规定去申请相关的信息。如果说不公开的话,咱们还可以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我们当时是寄出了40份信息公开申请。这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信息公开申请,我记得特别清楚。一天我很早到了办公室,就看到地上放了几大箱东西,当时我心里就一咯噔,因为上面写的是常州市环保局。

这个常州外国语事件当时是非常敏感的,我们介入之后常州市的相关领导也光顾过我们的办公室,所以我特别担心这里面会是什么东西呢。后来打开之后才发现,真的让我感到很意外,厚厚的一摞一摞的全是我们申请的材料。有污染地块的调查报告、健康风险评估报告,还有修复方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我们通过仔细研读就发现事情的真相渐渐地显现出来了。三个化工企业在这长期生产,它搬迁之后将土地交给了当地政府。当地政府经过调查发现这里面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严重,为了进一步开发,他们就制订了修复方案开始修复。但修复的过程中修复公司又没有按照修复方案来修复,没有建密闭的大棚,从而使毒气散发出来,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当时我就想这个事情其实非常地典型,就是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公众健康受害。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政府已经停止了原来的修复计划,并且也停止了这个地块的商业开发。但是在这个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毒还在,这三个化工企业最大的一个污染企业是生产农药的,当我看到那些一摞一摞的检测报告的时候,我们认为,在这个事件里,调查清楚污染事实,界定清楚责任承担是十分必要的。

当时我们就提起两个诉讼,一个诉讼是追修复公司的,因为修复公司没有建密闭的大棚,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二次污染。第二个诉讼是告三个化工企业,要求三个化工企业要来承担修复这个土地的责任。

但是就是在去年春节假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我们收到了一份败诉的判决,我们不仅被全部驳回了所有的诉讼请求,而且还要承担189万的诉讼费。

189万对于我们一个依靠公众捐款来做公益事业的环保组织来说,简直是难以承受的,所以这个事情对我打击非常大。整个春节都没有过好,假期没有结束我就开始回来准备上诉的事情。当时其实很多人也给我们打来电话发来短信,包括网上留言,要给我们捐款,支持我们,但都被我们一一谢绝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一审的判决还没有生效,我们是一定要上诉的。

但是其实我心里也掂量了一下,因为上诉我们的风险会翻倍,如果说二审再败诉,那我们不是承担一个189万的诉讼费,而是两个189万。但是我们必须上诉,如果不上诉,这个问题就被掩埋下去了,大家以为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可以继续往前走了。但是它就像一个炸弹埋在那,对公众健康随时可能构成威胁。现在这个案子正在二审中。

在这个案子败诉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其实就是,没有相关的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规定,相关的一些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文件政策中,而且规定得十分模糊笼统。所以我们要接着做的一件事就是推动立法,要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中。

在环保部的支持下我们做了专项的研究,而且提交了全面的立法意见,在这个法律的推动中我们核心推动的就是污染者担责,污染责任人要承担修复的责任。最后让我觉得特别欣慰的是,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里面明确把污染者担责作为基本原则写进去,而且还写上污染责任人负有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污染责任人来承担。

点击链接,了解常州土壤案详情:

常州!立案了!

立案!常州常隆地块修复造成二次污染,被自然之友和绿发会提起公益诉讼

开庭预告 |“常州毒地”案,能否水落石出?

常州庭审速递 | 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环保社会组织说不!常州,环保组织一审败诉

自然之友就常州“毒地”案提起上诉

常州 | 自然之友上诉获受理

快讯 | 常州“毒地”案听证会已于2月28日举行

简讯 | 常州“毒地”诉修复单位案举行证据交换

1 2 3 4 5
赞(0) 打赏
转载请注明出处:社工周刊 » 我们不做,谁当此任: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这5年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给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