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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做,谁当此任: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这5年

“就在这个铬渣堆旁边的这块稻田,也被重金属严重污染,稻田的主人就站在这个田边跟我讲了他儿子的故事。

他用平静的语调跟我讲,他儿子小的时候就跟着大人在田边玩,这个田边有一个水坑,就在这个浅围墙的外面,他就在水边玩耍,有时候会跳到水里游泳。

他儿子在15岁的时候得了胸腺癌去世了,他不知道这个水坑不是一般的水,是含有剧毒物质六价铬的。我来到了他所在的村庄,这个村庄是著名的癌症村,就在这个稻田的旁边。早些年,村民不知道铬渣有毒,就用铬渣来做地基盖房子。”

自然之友法律团队的葛枫在谈到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时分享了这个故事。

葛枫 x 一席演讲视频 https://v.qq.com/x/page/n08140vtubt.html?start=undefined

18年前,葛枫还是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因为热爱自然,同时看到中国环境问题开始显现。她便思考如何用法律专业保护大自然。于是她选择报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研究生。毕业之后,她先后在政府和企业做环境保护的工作。

八年了,这是中国版《永不妥协》—— 曲靖铬渣案

2013年初,葛枫加入自然之友开始做环境公益诉讼,她接到了自己在自然之友的第一个任务——奔赴铬渣污染现场去调查。

“来到现场我看到南盘江边堆的这堆铬渣不见了,但是大家看这个黄色的析出,就是重金属六价铬,说明这个土壤已经受到严重的污染。”

同样,这个铬渣堆旁边的稻田也被重金属严重污染,稻田的主人站在这个田边跟葛枫讲了他儿子的故事,那个铬污染夺去一个15岁男孩生命的故事。

这个案子的取证工作是十分艰难的,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推进也比较慢,再加上被告不配合,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单方取证。我们来到了这个化工厂旁边,大家看到这儿写着禁止耕种、禁止放牧,这是2013年。当时2011年起诉的时候这儿全是水稻田。

我们取证结果显示这里的六价铬严重超标,大家知道重金属有富集作用,通过粮食、牲畜再到人体,重金属的含量逐步升高,越是食物链的顶端,受影响越大,对我们的健康构成了重要威胁。

我们带着专家去现场取证的时候,除了高昂的鉴定费这个拦路虎,还有就是自然的挑战,大家看这是专家坐在漂流艇上去江中心取底泥样和水样,来检测南盘江的污染到底有多严重。当时我在岸边就特别担心他们翻船了掉进去怎么办。

朱莉娅·罗伯茨演过一部片子叫《永不妥协》,是根据美国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美国的一个小村庄受到六价铬的污染,村民都得了癌症。这个女律师为村民维权,艰难地取证,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我们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到第八个年头,还没有结案,五年前我记得被告律师曾经跟我打电话说,你们撤诉吧,我当时想都没想脱口而出说,不可能。因为这个案子对环境法治的推动意义重大,对公众的健康威胁也还在,我们是不可能撤诉的。当时我们一个共同原告也说,铬渣堆都治理完了,咱们撤诉吧,我们也没有同意。这个案子到今年第八个年头,应该说这是我经历的最艰难的一个案子,如果不是因为一部法律的修改,我不敢想象我是否能坚持到现在。

这个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个法律是1979年制定开始试行,到1989年正式实施,一直到2012年几十年间没有修改。但在这几十年间我们国家其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知道我们的经济高速发展,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改善,但是生态环境的代价是惨重的。

2012年到2014年,新环保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我们立法机关经过了四次审议,最后在2014年4月份通过。这个法律里面最大的亮点就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里面更大的一个亮点就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告上法庭,要他们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在这个法律的立法过程中是全程参与,四次审议每次我们都提交立法意见。当时环保组织还不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我们建议扩大原告的起诉资格,让依法登记的环保组织均可以为了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作为原告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这部法律最后规定,满足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部法律是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提起的新环保法第一案也在当日立案。

点击链接,了解铬污染相关详情: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铬污染篇之一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铬污染篇之二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铬污染之三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铬污染篇之四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铬渣遗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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