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5月23日电(记者许东远、吴振东)23日,上海市民政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本市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作用助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从购买服务、培育发展、行业引导三方面为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创造条件。
《意见》要求,鼓励支持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在社区层面,将从推进居村精细化治理、加强居村规范化建设、深化群众自治等三个方面重点推进;在社会组织层面,将从开展教育宣传、组织项目实施、参与科技研发、促进公众参与四方面,明确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的重点领域。
《意见》明确,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发起成立开展垃圾分类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畅通登记渠道,加强支持引导,对与垃圾分类相关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科研机构、基金会探索切实可行的路径,积极破解登记中的难点问题;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区、街道(乡镇)要把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鼓励签订跨年度购买服务合同,做好项目绩效评估。
今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将迈入“法治时代”。
编辑: 韩晓余
编辑:谭晨 socialwork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