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研讨会
2018/12/26
主题说明
2018年11月5日,民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授权,出台了一个新的行政规章——《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财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这部《暂行办法》虽出台时间较晚,但意义重大,它对加强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提升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合规水平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此背景下,全国法学会系统首个慈善法治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定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25弄5号A幢一楼(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召开“慈善组织资产管理与合规投资”主题研讨会,届时将邀请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领导与理事会成员,慈善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高校学者,金融机构慈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研讨会,并将邀请上海市法学会领导莅临会议指导。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承办。
特别感谢场地提供方——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525弄5号A幢一楼(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上海市法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开展多学科、多门类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上海市法学会成立于1956年,1962年更名为上海市政治法律学会,1979年又改名为上海市法学学会,1984年10月恢复为上海市法学会。1986年,市法学会的领导管理体制定为“市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代管”。2010年,市法学会领导管理体制调整为“市委领导联系,市委政法委代管”。市法学会会员遍及全市各法学院校、法学研究单位、政法机关和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律师界。目前,学会所属48个学科、专业研究会(银行、反恐法律实务研究中心)。
编辑:张倩socialwork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