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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社工师:面试答辩取消了?

作者 | 朱希峰 来源 | 瀛洲老农盼耕田

高级社工师:面试答辩“取消”了?!

取消“面试答辩”?!不可能吧?!

这样的“疑惑”来自于2月中旬以后全国部分省市陆续发布的《2019年**省(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的文件中。

比如,在《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河北省合格人员公示》中,就有“河北省有下列6人拟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的说法。

而《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四川省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川人考函〔2020〕5号)中也有“现将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四川省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3人”这样的说法,让人不仅有些“疑窦丛生”——只要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公示结果没有疑义,无需进行面试答辩,就可以“直接”颁发(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了?

有类似说法的,还有云南等地区。

 按照《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必须经过三个环节:

一是资质要求

包括职业素质与能力(具体内容不再摘录,请参见《评价办法》)。

二是考试要求

即参加“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的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达到考试合格标准的”(文件原文中明确规定,颁发的是“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而不是资格证书。且“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三是评审要求

文件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的基本程序进行”。在这个“环节”里才出现了两次需要“公示”的“程序”,一是在单位内部:“申报材料应当在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同意其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一是向社会公开:“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没有疑义之后,才是颁发“资格证书”的最后环节。

所以,就《评价办法》文本“阅读理解”的角度来看,二月份这一轮《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不仅完全没有必要的,也是缺乏“一定”依据的,或者说是错误地解读了《评价办法》的精神实质的。

有些省市在《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中就用了比较客观的措词,比如上海的,就只用了“前半句”:“现将上海市2019年度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没有跟“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一事直接“挂起钩来”。

而那些因各种原因对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付之阙如”的省市,我倒觉得是真正透彻理解和掌握了《评价办法》精神实质的地方。因为笔试成绩其实是无须公示的,让考生自行上网查阅就是了。

闲扯了这么多,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吧。因为考生最关心的问题,也许真的只是一组具体的数据而已。

综合各种公开的信息(大家都能轻松查到,只不过我做了一回有心人而已),咱们不妨边梳理一下部分数据,边做一些数学练习题吧。

2019年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报名人数是6702人,最终参加考试的人数按照进场率80-85%的比例来推算(推算时不妨取一个中间数),大概在5500人左右。

上海的《公示》文件里说,上海的报名人数为533人,考试成绩合格22人,则合格率应为4.13%。

广东的《公示》文件里说,广东的报名人数为997人,考试成绩合格127人(据说占了全国合格人数的三分之一),合格率为12.47%(据说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这个数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2008-2010年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合格率)。其中深圳合格50人,东莞合格27人,都高于社会工作的“发祥地”地上海,看来古语说的“后来者居上”的说法,还是挺有些道理的。套用一句俗话,叫做从“龙兴”之地出发之后就得找一个“隆兴”之所“安营扎寨”了!

另外,人口大省山东的合格人数也同样超过了上海,而“长三角”的兄弟浙江的合格人数居然跟上海是一模一样的22人,真是无巧不成书啊。让人感觉他们就是一对说好了一起上阵的亲兄弟!

新冠肺炎疫情被控制住之后,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面试答辩”就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有人就问了:到底应该怎样准备这“面试答辩”的环节呢?!

我开玩笑表示,人家都已说过了“考试(笔试)成绩”公示之后若无疑义,就可以直接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了。所以只要你到时露个脸、签个到,这全国第一批高级社会工作题的证书自然就会花落你家了。

玩笑归玩笑,“面试答辩”还是需要准备一下的,不过可能最多就是一些“拉拉情感、劈劈情操、聊聊情怀”的事儿了。想想也是,一个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至少5年,又一直在社会工作岗位上长期提供着专业服务,最后还克服了千难万险顺利通过了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的专业“高手”、业界精英,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专业问题可以难倒你!?

按照《评价办法》的规定,我们不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做些面试答辩的准备工作:

资格审核

此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采用了“告知承诺”的办法,其精神实质就是由自己对个人承诺的事项负全部责任的意思。一旦审核时发现你在个人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业绩和贡献申报时存在着“欺骗”行为,你就得为此承担责任,付出代价。你就会很快进入“失信人员黑名单”里,飞机不能乘、高铁不能坐,银行也对你不予理睬……总之,会处处受制、事事掣肘,代价肯定无比惨痛。

你想啊,一个省市就那么几个合格者,审核环节的考官们会各司其职,拿着你的申请材料翻来覆去地检查上几遍甚至十几遍,你能逃得过他们的火眼金睛?!

在准备自己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业绩和贡献”时,建议根据《评价办法》的要求,逐年(一年一卷)准备好你的证明材料,包括每年完成的直接服务、督导服务的数量和记录(《评价办法》的要求是“完整记录”),以及获得的个人荣誉、参与的重大课题、发表的专业论文等等,在材料的前面可以再准备一份目录清单,好让考官们能够“直视无碍”,一目了然!

成就展示

既然把你请来参加面试答辩了,还有一大堆专家围着你,所以总得要跟你聊上几句吧?!

根据社会科学类高级职称评价办法的“惯例”,本来是要跟你谈谈你的论文内容的。但作为以实践性、操作性为主要特征的(高级)社会工作师,是以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和贡献为主要的业务能力“考核指标”的。前者以直接服务案例、专业督导情况为“标尺”,后者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工作研究课题,社会工作的政策、标准、工作方案的参与制定,以及“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同行广泛认可,具有重要推广使用价值”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模式或案例”等为“标尺”。可以设想,面试答辩应该主要围绕上述两大方面的内容来展开,而且可能以你的“陈述”“分享”为主。

所以建议你好好梳理一下自己几个方面的“伟大成就”:一是全面回顾自己的从业经历,找出成长路径中让自己得意、叫别人仰慕的“闪光点”、“转折点”或者“飞跃点”二是紧紧围绕工作业绩和贡献,找出其中社会反响宏大、行业影响巨大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会心之举”、“得意之作”或者“创新之策”,让考官面对你时的第一印象,一定就是“惊为天人”!!!

编辑:赵庆琳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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