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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会学研究】卫小将 | 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检视与建构

 

摘 要:社会工作除了从业者和受助者中女性占多数之外,还潜藏着“细腻、关爱、包容”等柔性社会治理的意涵,这种特质对于预防和应对当前中国的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借此,对应欧美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文章倡导一种契合本土语境的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主要涵盖相关的妇联工作、邻里帮扶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等。以此三方为检视对象发现,妇联工作当前仍然发挥主体作用,然其行政管理功能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服务功能,面对新的问题其专业性和行动性显现不足;邻里帮扶作为重要补充,不断受到现代性的冲击而表现出低水平性、零散性、偶尔性并趋于消失;专业社会工作作为新兴的科学,表达性和现实性张力较大,本土化问题依然艰巨。由此,我们尝试融合三方,构建行政性、志愿性和专业性融合的框架体系。

一、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意涵及方法论阐释

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曾说,每个已知的社会对穷人都抱持着特有的矛盾心态,一方面是惧怕与讨厌,另一方面是怜悯与同情,两者不安地混在一起。前者容许为了维护秩序而严酷地处置穷人,后者则强调身处标准之下者的悲惨命运[1](PP119-120)。事实上,在这两者之外还有第三种包容和增能的态度,那就是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视角。学界周知,社会工作是欧美国家回应其社会转型矛盾和问题的产物,它向来宣称秉持一种底层视角与立场,尤其关注那些因性别、年龄、疾病、阶层和肤色等差异而衍生的弱势群体。由此,青少年、老人、精神病患、妇女和儿童社会工作成为其最主要的工作领域。其中,妇女和儿童社会工作历史最为久远,这与英国济贫运动起初的服务者和受助者大多为女性密切相关。英国学者伊丽莎白·威尔逊(Elizabeth Wilson)也曾说,社会工作具有女性的特质[2](P9),这里除了表明“助—受”双方的性别外,还潜藏着细腻、温暖、照顾、关爱、包容、注满情感等拓展性的意涵。当然,这种观点是基于当时“性别分工”的社会现实而言的,在今天看来依然有某种性别特质标签化和建构性的嫌疑,但也并非要强化女性的情感劳动而直接延续她们在家庭中的角色定位[3]。它恰恰凸显了女性因身处弱势而对于弱势群体问题的敏感性和行动回应性。

众所周知,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正迈向一条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标志的现代化道路。现代化在创造经济辉煌的同时,也滋生出大量的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以女性和婚姻家庭为轴心,贫困、留守、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离婚、失足、失独、婚外情、买卖婚姻、大龄未婚等问题不断出现。对此,单靠传统的应对策略显然已力不从心,而我们又没有发展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由此,或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相关经验。纵览欧美社会的相关领域,主要有女性社会工作、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等。其中,女性社会工作最为传统,强调以女性为服务对象,偏重于反贫困和物质帮扶;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立足于性别立场和视角开展服务,突出赋权与行动;家庭社会工作则强调个体问题的家庭结构性成因,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的介入技术[4]。这三个概念具有相互独立性,分别凸显了社会工作的救助、行动和治疗的功能取向。然而,这样一些单向度的社会工作却难以精准覆盖和有效处理中国本土语境中的女性与家庭问题,如果以西方概念框架为铁律生硬地套嵌中国现实问题,势必会出现“水土不服”。对此,重新审视和澄清社会工作的哲学范式显得尤为重要。用一种后现代主义视角看,人们的一切行为受制于现代话语的“帝国主义”和权力/知识统治[5],这是一种以欧美为中心的知识话语体系,强调一致性、同质性而压制多元性、多样性,对应到社会工作则体现为专业帝国主义和专业万能主义。与此同时,西方学者也警醒我们,社会工作实务的哲学范式和基础理论是建基于欧洲中心主义世界观的,这种世界观源于欧洲的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它强调用线性、个体、唯物及其理性的视角理解人类的普遍存在[6]。不仅如此,欧美社会工作实务的理论和范式几乎完全来自于白人知识分子的著作与实践,从此意义上讲,后现代主义者也批判社会工作旨在回应西方社会、中产阶级、白人男性群体的需求。据此观点来审视,女性社会工作往往成为一种忽略性别结构性不平等的物质救济,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则演绎为上流社会白人女性寻求性别平等的行动策略,而家庭社会工作则化约为一种介入白人中产阶级家庭的治疗技术。

综上可知,建构一种本土性、多元性和问题解决导向的社会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如果按照西方所谓科学性和系统化的标准,中国传统上并没有专业性和职业性的社会工作,女性、女性主义和家庭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发展就更为薄弱了。由此,我们试图超越欧美社会工作的分类领域与功能性取向,而立足于本土当下现实问题的呈现方式来建构一个概念性工具,或可称之为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需要指出的是,这个概念可能与西方女性主义(尤其是激进女性主义)的立场和话语存在一定张力与冲突,它或可能给人一种将妇女与婚姻家庭相等同的错觉,存在一种制造新的压迫与规训机制的嫌疑。不仅如此,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似乎也表现为一种主要由妇女开展的“妇女工作”。在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澄清使用此概念的主要考量:一是本土情境中的妇女、婚姻和家庭问题是紧密缠绕在一起的,这三个因素交织丛生,构筑着问题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复杂性,这是一种客观的现实存在,只有系统考虑这三个内核性因素,才有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二是中国传统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相关社会服务,无论从其介入领域还是指称的共识都习惯于将这三个因素叠加在一起。换言之,当我们提到女性、女性主义和家庭社会工作时,人们因其概念的陌生而难以对应到现实生活中,而提及妇女与婚姻家庭时,一般都可以准确归类和定位其服务的范畴,如妇联组织、民政系统、卫计委、各类志愿组织等实施的相关服务。三是我们只是在探寻一种权宜性的概念分析工具,这个工具只是暂时能精确概括本土的现实问题,并非一劳永逸和无懈可击的,它也可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情境的流变而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四是当前中国正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和专业化也成为新时代的要求。妇女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理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主体性作用,而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则为其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专业化的途径。另外,“妇女服务妇女”也是一种目前的现实境况,它体现了妇女组织对自身群体问题的感同身受与积极回应。但这也绝不是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应有之意和终极目标,其未来一定会吸纳更多包括男性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其中。

毋庸置疑,中国确实存在着妇女与婚姻家庭的服务需求及其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实践。北京大学王思斌教授认为,虽然中国传统上确实没有社会工作的概念,但却并不缺乏助人的制度与实践,如果从某种助人的功能和作用来看,中国本土的民政工作、志愿性服务工作等都可称之为一种本土性的社会工作[7]。按照这种概念逻辑,立足当下在妇女婚姻家庭层面发挥实际作用的服务领域,再加上与欧美相关专业服务对应的原则,目前中国的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主要涵盖三个领域:一是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二是邻里开展的相关志愿性服务工作;三是近年来新成立的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的专业性服务。在这里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澄清:一方面,这三个领域并没有穷尽和完全覆盖本土开展的相关社会服务,一些零散性、非持续性和非专门性的服务不在讨论之列;另一方面,我们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性而权且将其独立分开。事实上,这三个领域分别代表了国家、群众和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它们之间也并非单项存在,而是相互交叉渗透,既有某种边界又有一定张力,进而形成一种三维两两互动的格局:(1)妇联工作、群众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各有其独特的发展历史和介入手法;(2)妇联组织逐步借鉴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与方法,使其服务专业化并在体制框架内得到迂回式承认[8];(3)人民群众是妇联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参与主体与服务主体;(4)妇联组织一直保持着与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协同合作的传统;(5)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地嵌入妇联组织工作中,并依托其行政框架获得合法身份;(6)社会工作的本土化离不开妇联、社会组织和群众相关经验的提炼总结。由此,从这三大领域的服务主体及其服务内容来看,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应该是一个多维度的框架,应该包括物质帮扶、女性行动、家庭服务、社区发展等元素。它不是一个线性发展且领域清晰的概念,而是围绕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开展的行政性、志愿性和专业性交织在一起的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目前尚处于一种动态建构过程中,其未来样态尚需要等待时间的验证。沿着这样一种逻辑路径,我们将分别对这三个领域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与检视,以总结经验与不足,进而为更好地构建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二、妇联系统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及其检视

任何组织的产生均源于特殊的政治环境与历史脉络,中国的妇联组织亦是如此,它与西方妇女组织有着非常不同的发展路径与组织特征 [9] 。中国的妇联组织与共产党发动和领导的革命及其女性解放运动相伴相生,历经了20世纪20年代的萌芽、30年代的发展壮大、40年代末的建制成熟,直到当下的探索演进。妇联组织已经形成一个自上而下且庞大严密的组织网络,涵盖了全国妇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各市、区、县妇联,街道、乡妇联和居委会、村妇代会等。不仅如此,它还凭借特有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9],充分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当然,不同时代妇联工作的重点与功能不尽相同,其工作思路和手段也在不断创新与改进,尤其是在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层面,逐步从原初的革命性、行政性和单一性导向目前的建设性、服务性和多元性。在此,我们无法做出一个全景式的呈现,本文主要集中于近十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进行阐释与检视。如表1所示,从“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视角,我们立足于妇女“身心”发展和其周遭社会系统两大主体进行初步分类。其分类依据有二:一是社会环境涵盖了家庭、社区和国家制度等多维系统;二是妇联的相关工作虽然是服务国家的总体目标,同时致力于应对妇女问题,但其遵从的是一种个体身心良好—家庭和睦—社区美好—社会和谐的逻辑。由此,我们选取了女性与微观层面的家庭系统作为主轴,主要将其分为妇女婚育及保健服务、妇女保护与婚姻家庭辅导、妇女与和谐家庭构建、妇女与特殊家庭服务等四个方面。当然,这些分类并不能涵盖所有,它们之间相互亦有交叉,某种程度上只起到一种“管窥”作用。

表1   各级妇联组织近十年来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内容

 

妇女婚育及保健服务。广大妇女是参与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主体,同时,其传统家庭“照顾者”的角色依然存在,这样一种双重角色的压力再加上女性特殊的生理状况,导致她们身心面临较大风险。对此,以妇联组织为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相应的服务。2003年,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共同主办、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承办的大型公益项目——“母亲健康快车”开始实施,主要通过“流动医疗车”的方式展开妇科病检查、妇女孕期检查、心理健康服务等。该项目对于减少妇女、婴幼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13年,共有2023辆“母亲健康快车”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各种形式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受益总人数高达3900万人次[10]。2009年,全国妇联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09-2011年分别对1169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免费检查,对146万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2012年筛查人数分别为1000万和120万[11]。“两癌”筛查也称“双丝带”行动,粉丝带代表乳腺癌防治,蓝丝带代表宫颈癌防治。2016年,中央明确妇联组织在婚育新风进万家的活动中的职责主要是倡导妇女适龄婚育。

妇女保护与婚姻家庭辅导。一是妇联推动在城乡社区建立“妇女之家”,为女性及其家庭提供各种物质帮扶、维权庇护、再就业培训、婚姻辅导、亲子活动、心理咨询等。二是妇联组织系统的婚姻家庭调解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科学化,通过建立12388妇女网络维权公益热钱和上门辅导,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矛盾与纠纷进行有效干预和介入,起到了预防胜于治疗的作用。三是在全国妇联的领导之下,各级妇联组织积极组建了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开展对受暴力妇女的维权和社会救助,仅江苏省2011年就达到100多个庇护所。四是各级妇联组织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培育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主体意识。

妇女与和谐家庭构建。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营造一种和谐的家庭文化氛围是妇联组织的一项中心工作。全国妇联推出的“五好家庭”评选一直具有典型示范作用。2009年,北京市妇联将“五好家庭”评选更名为“和谐家庭”,并提出具体的评价指标。近年来,全国妇联采取群众自荐互荐、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涌现出各级“最美家庭”300多万户,为在全社会传播正能量、激发正能量做出了积极贡献[12]。2005年伊始,全国妇联还主导展开创建平安家庭、共建平安社区活动,突出了家庭工作中的“六防”(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和“六无”(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暴力、无犯罪)。2014年,全国妇联发起最美家风和家训征集活动,对于推动和谐家庭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妇女与特殊家庭服务。近年来,针对特殊家庭产生的问题,各级妇联组织积极进行干预和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针对留守妇女和儿童的“春蕾计划—护蕾行动”,2013年全国妇联和中国儿基会先后出版《家长手册》和《儿童手册》,旨在帮助儿童尤其是留守流动女童增强防范意识和相关知识,对受侵害的女童及家庭进行帮扶;二是针对失独家庭的服务与支持,如北京石景山妇联推出失独家庭关爱项目,依托区妇女儿童温馨家园,在全区9个街道通过及时了解失独家庭所需、所想,积极整合志愿者、心理咨询专家等资源,开展健康知识、心理健康咨询,以缓解失独家庭思想和生活上的压力与问题[13];三是针对流动家庭的儿童教育项目,针对残疾妇女的关爱活动。此外,汶川地震之后,四川省妇联还实施了灾后丧偶女性的再婚帮扶和哀伤辅导等。

综上可知,近十年来,妇联组织在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方面呈现出多样性和创新性。一是坚持教育和服务群众的手法,秉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传统,在“思想教育”的同时注重“技能训练”和“服务倡导”,关注女性在生理、心理、家庭和社会层面的多元化需求与综合发展;二是加大推动立法和维权的力度,从普法宣传到权益维护实际行动,有效地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树立典型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形成激励机制,塑造精英并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四是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通过项目制集中解决妇女在婚姻家庭中遭遇的具体困境和问题;五是建立专门的服务平台,通过个体化的方法服务遭遇特殊困境的家庭,提升妇女应对问题的能力。

从总体上看,多年来,在全国妇联的积极推动之下,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被不断地吸纳和融入服务中。例如,通过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开发培训教材,建立培训模式,以项目带动妇联将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引入妇联工作,推动妇联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14]。此外,许多社区也设立了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尝试开展专业性的社会服务。但是,妇联工作人员在工作方法和理念上依然是以传统的行政工作模式为主[14]。这种工作模式在集体主义、女性同质性强和需求单一的时代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当下的妇女与婚姻家庭越来越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和层次性特征,妇女自身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广泛,所有这一切都使传统的带有行政色彩的妇联感到极不适应,无法真正满足妇女群体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15]。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作为群团组织的妇联既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搞好“公转”,又要聚焦服务妇女群众搞好“自转”[16],围绕中心工作与维护妇女权益这两重目标之间如何理顺关系,实现有机结合,是一个极其重要而又颇具挑战性的议题[17]。这样一种拉扯中的平衡关系使其尽管正在努力迈向一条“去行政化”的道路,但其“准政府”的行政色彩依然存在,因此,在发挥其“管理功能”的同时可能会弱化其“服务功能”,二者如何衔接与平衡是一个需要面对的议题。其次,妇联组织在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方面有其自身的理念和方法,在物质帮扶、妇女维权、婚姻调解、家庭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然而,这种方法一定程度上并未得到有效的提炼和总结,并进而形成一门系统的科学和专业。此外,多样化和个别化的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需求对妇联工作形成了较大的挑战。再次,妇联组织在培育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组织”方面发挥的作用还显不足,目前,相关的社会组织非常稀少,难以满足广大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日益变化的需求。最后,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妇联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前提是必须与妇女群众“联得上、联得牢”,使“桥梁”畅通,“纽带”牢固[18]。

然而,在社会转型和家庭流动的客观情境之下,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连带作用有不同程度的“松缓”和“疏远”趋向。对此,妇联组织不断强化自身改革,努力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创新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提高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打造“网上妇女之家”;等等[19]。这些为创新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方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未来,妇联组织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将会走向一种“本土性+专业性+时代性”的发展路径。

三、邻里开展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及其检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政府与企业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局限性。除政府部门与营利部门外,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还需要有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发挥“润滑剂”的作用[20]。按照邓国胜的分类,中国志愿服务主要有三种发展模式:自下而上发起,自上而下推广;自上而下发起并推广;自下而上发起,自下而上发展[20]。不难理解,前两种志愿服务是制度性支持的,第三种志愿服务则是非制度性支持的。具体到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志愿性服务,或可以将前两种概括为单位或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而第三种因其在形式上是由民众自下而上发起和实施的,大致可以统摄亲属与邻里开展的服务。当然这只是一种分类的理想类型,其科学性还有待专门研究和商榷,在此不再赘述。事实上,单位或社会组织开展的妇女与婚姻家庭方面的志愿性服务与妇联组织开展的活动在许多方面是交叉重叠的,如健康关爱、法律援助、心理干预、技能提升、创业脱贫、文艺娱乐等。此外,二者在理念和工作手法上亦是高度相似的,在此不再赘述。以下主要介绍并检视亲属和邻里开展的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

中国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议题,但其相异于欧美社会却是不争的事实。费孝通认为,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21](P12),与乡土社会相契合的是“缘”“报”“人情”等本土性的逻辑语汇,这些语汇是了解中国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其中,以缘最为典型。缘是中国人心目中一种命定的和前定的人际关系[22](P79),以缘为中心推演出血缘、地缘、业缘和姻缘等。“缘”从某种程度上或可以视作一种非制度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当个体遭遇困境时,“缘”是获得帮助和支持的可能性途径之一。邻里帮扶就是在这样一个逻辑和语境中衍生出来的具体助人形式,其内容包括物质支持、精神慰藉、纠纷调解和矛盾疏导等。由此,邻里帮扶对于家庭与社会矛盾具有润滑剂的作用。美国教士亚瑟·亨·史密斯(Arthur Henderson Smith)在《中国人的脸谱:第三只眼睛看中国》一书中将中国社会比喻成一个吱吱作响的机器,纵使遭受巨大压力的扭曲,而很少有断裂的迹象,其主要原因在于有着优质的润滑液帮助其渡过难关[23](P184)。这里讲的就是中国社会的“热心人”和“和事佬”发挥的邻里帮扶作用。不仅如此,这种邻里帮扶的传统基因不断地被传承、改造和挖掘,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社区中开展的互助组、合作社、人民调解工作等,进一步将邻里帮扶系统化和显性化。当然,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在不断消解着这种互助支持网络,这种基于情感和道德的连接机制同时面临着现代性的巨大冲击。尽管如此,基于亲属和邻里的帮扶文化和传统依然会不同程度地发挥作用。如有学者通过使用“城乡困难家庭调查”2014年跟踪数据,对中国城乡困难家庭的求助网络结构和家庭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基于血缘和亲缘的社会关系仍是中国城乡困难家庭最天然的帮扶网络[24]。具体到妇女与婚姻家庭领域更是如此。由于婚姻家庭是一个相对私密性的空间,人们比较习惯于非制度性的熟人支持,且随着社会流动的增加与信任危机的出现,制度性的服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是以物质帮扶为主导,在临终关怀、家庭纠葛、邻里冲突等方面还没有更细、更好、更有效的作为。

案例1:

家住北京市H社区的王××今年61岁,15年前与丈夫离婚,一手将儿子贾×带大。不料,3年前,她在洗澡时突发脑溢血,从此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其间,读大学的贾×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一边学习,一边照顾生病的母亲。好不容易挨到大学毕业,贾×在距离回龙观不远的北七家找了一份工作,然后,母子俩又搬回了原来的H社区。尽管与她相依为命的儿子贾×已经成人,但母子俩的生活仍非常困难,每月入不敷出。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在社区居民的 积极倡导之下,社区成立了爱心服务队,社区志愿者主动承担起照料王××的任务,并为她发起募捐。社区一名负责人介绍:“孩子太不容易了,远亲不如近邻,我们不能坐视不管。”两天之内她们共收到善款3170元,还有多件衣物及尿不湿,爱心服务队也迅速组建了起来。目前爱心服务队已有26人,大家两人一组,轮班负责王××的午饭、日常大小便和精神关怀等问题,并制作了爱心服务卡,把钥匙和服务卡系在一起,每天交接班时相互传递。邻居们的爱心让贾ד工作时再无后顾之忧”,母子俩感到“特别温暖”[25]。

上述案例形象地说明了当制度性的社会服务缺位或不足时,邻里帮扶起到了及时的补缺性作用。这种本土性的零散助人方法与中国人情社会是相适应的,再加上中国共产党在群众工作中的开发和提炼,使其更加成熟和完善。它强调邻里之间的互帮互助和彼此肩负的社会责任。在妇女与婚姻家庭层面,邻里帮扶的对象主要是生活极度困难和处于困境中的妇女与家庭,这对于身处“底层中底层”的妇女具有强大的庇护性,具体涵盖四种类型的妇女:长期遭遇家庭暴力(冲突)的妇女、生活贫困的单亲妈妈、残障妇女、独居老年妇女,如图1所示。上述案例是一个聚焦和缩影,它让我们直观地体会到,一个妇女在自己的家庭结构变异和功能失灵时,外围的社区系统发挥了积极的补救性作用,再加上熟人穿梭于中间,及时给予物质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安抚,对于其重拾其生命的动力和挖掘生命的韧性具有积极的意义。综上可知,邻里帮扶性质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主要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自发性、志愿性和便宜性,社区邻里对于身边出现的困难和困境妇女非常熟悉,对于其遭遇的问题有全景式的理解和敏锐的感知,对其需求也有准确的定位,因此可能会自发地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她们不计报酬,无专门组织,亦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帮扶手法基本是凭借日常生活经验和个体智慧的累积。二是日常生活性、道德性和情感性,社区中的弱势妇女遭遇的问题基本是与日常生活琐事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她们在问题情境中常常被孤立成为“我”,邻里日常生活的串门、嘘寒问暖等在场性的活动会激发她们的“我们感”和“共同性”,从而增加其面对问题的信心和能力。与此同时,邻里帮扶大多建基于“低头不见抬头见”“恻隐之心”和“不能坐视不理”等朴素情怀。此外,邻里帮扶与大众的道德评判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帮扶的前提是个体在社区中平时的为人和遭遇的问题是否值得同情等。即便如此,我们也应当看到邻里帮扶面临的境遇性危机,现代性逐步消解着城乡社会人们之间的空间布局和情感连带,流动和留守成为妇女生活的一种新的样态,个体对自然人的信任程度要低于对制度的信任[26]。这些使得本来就微弱的公共性更加缺失,每个人都会被抛回到自己的主观经验里,在那里,自己的感情、欲望和需求才是真实的[27](P6),所以形成了中国人“人性本善”的普遍认知与对他人低信任度的矛盾[28]。这样一种大的情境不断挑战着邻里帮扶工作,使其更加趋于零散性、暂时性乃至大范围的消失。

图1   邻里帮扶的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领域

四、专业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及其检视

妇女是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使用者之一,然而传统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较为欠缺从女性的经验角度去审视妇女的处境与问题[29](P172)。换言之,社会工作某种程度上是“性别盲”的,或者是基于男性的需求假设去回应女性问题。对此反思与觉醒的基础上,衍生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也催生了以家庭为焦点取向的家庭社会工作[30]。由此,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亦不是社会工作和妇女婚姻家庭领域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套涵盖女性主义和家庭生态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的科学体系。一方面,要持守女性的立场,从社会工作者本身而言,父权制的社会设置将女性与照顾型的工作进行了文化上的关联,但却在利益分配上忽略女性情感劳动应有的价值以及她们或将遭受的情感耗竭的危机[3],自我觉醒和充权势在必行。针对服务对象而言,应协助其增进性别意识,致力于改善其生活境况,发挥其潜能,为其争取公平合理的资源分配。另一方面,要将妇女的问题放置于家庭系统和社会情境中审视,寻求其自身问题的家庭和社会根源,积极发挥“家”“家庭关系”和“婚姻关系”等系统的有效支持作用。总括而言,社会工作是一个大的学科与体系,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是隶属其下的保持特色的分支学科,而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是二者在中国本土的对应物。因此,它是一种专业和科学的助人艺术与技术,相较传统的妇联工作和邻里帮扶工作会衍生出一套二元对立话语,如“专业—非专业、科学—日常经验、西方—本土、外衍性—本土性、系统化—零散性”等。再加上近年来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单靠传统的应对方法显然已经力不从心。因此,在社会工作发展的大背景之下,专业性的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也开始了探索之路。它将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应用到妇女群体及其婚姻与家庭领域,综合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社会行政和社会政策等方法介入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协助广大妇女解决即时性的困难、走出困境、发掘自身潜能,帮助其逐渐适应正常社会生活,提高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其福祉的全面提升。

案例2:

F家园是一家主要关注流动妇女和家政女工等弱势群体的公益类社会工作组织。2011年伊始,机构创始人敏锐地发现,流动妇女尤其是家政女工是城市里的一个孤立无援的群体,她们不仅需要公共空间,而且更需要社会支持网络,由此开始着手推动F家园的成立。其目标和宗旨有四:一是构建公共空间,促进彼此团结合作;二是倡导家政女工的主体性和话语权,呼吁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建立家政工人自身文化认同和劳动价值认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为家政工提供身心健康的服务,对其赋权,并促进其社会融入。近年来专业社会工作者主要开展的活动有:(1)运用叙事等专业方法协助家政工讲述自身的生命故事,通过“女性+打工”的故事主线,协助其找寻生命的动力和意义所在,进而增进其面对问题的勇气和能力;(2)通过社区教育等提升家政女工的城市生存技能,保障其经济收入和增加生活自信,如开设电脑班(如何打字,使用电脑上网、买火车票,找工作等)、英语班(基本的口语沟通,日常用语,进入外国雇主家庭必备英语基础)、中医保健班(涉及健康知识、婴幼儿照顾、老人照顾、妇科知识等)、环保手工课、厨艺班、话剧舞蹈班等等;(3)定期进行个案访谈和家庭探访,处理个人与家庭系统之间的关系,使用个案工作的模式有效疏导家政女工的负面情绪,不断形塑和激发其主体性和反思性。使用萨提亚家庭结构治疗模式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帮助她们应对自身流动和子女留守的生活情境;(4)通过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建立家政女工的支持网络并促进其社区融入,一方面以机构为公共空间促成她们的彼此连接和支持,另一方面建立她们与社区居民的彼此信任关系;(5)闲暇之余建立讨论学习小组,学习讨论新闻时事、社会保险知识、劳动法知识、职业安全知识等。

中国传统上并不缺乏助人思想和助人实践,但并没有发展成为一门助人职业。不仅如此,受助对象也基本上是作为大写和复数的“人”而存在,个体化的女性很少在场,她或她们的需求被有意无意地淹没了。F家园的工作手法既不同于妇联工作的行政动员性,也不同于邻里互助的零散性和单一性,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专业社会工作的聚焦与延伸,它以女性主义、存在主义、人本主义和家庭生态系统理论等为依托,综合使用叙事治疗、人本主义、家庭结构治疗、团体动力学、社会资本、社区融入等应用性理论,诉诸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方法,分别从微观(心理干预)、中观(小组互动与支持)和宏观(社区及社会层面的参与和融入)层面试图对家政女工进行一种全面系统的服务。

这种服务立足于女性的所处境遇和实际需求,注重其自觉性和主体性的挖掘,倡导其行动性、构建支持网络和社会参与性,对于预防、缓解和应对社会变迁中出现的家庭、女性和婚姻等问题都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工作搭建了专业社会工作的基本框架并不意味着就真正有了实质性的内容,且服务的效果也值得重新审视和评估。社会工作毕竟是西方语境和社会情境中的产物,如果简单地将其复制并粘贴到中国语境中难免会出现所谓的“水土不服”问题[31]。尤其是妇女与婚姻家庭问题更有其深层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如果忽略这些问题背后的产生根源及其衍生的制度和文化背景,而机械式地套用西方理论和工作模式,如用“理性情绪”安抚下岗女工、用“叙事治疗”介入失独家庭、用“萨提亚家庭结构治疗模式”进入产生矛盾和纠纷的家庭、用“人本主义模式”干预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用社区行动模式倡导女性增权和增能等等,这样一种削足适履的发展难以起到明显的效果。由此可见,在中国语境和脉络中如何更好地借鉴和融合欧美经验,推进专业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本土扎根和成长仍然是未来的一项重大议题。

五、构建行政性、志愿性和专业性融合的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框架体系

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金规则是其对于弱势群体的包容与关怀程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20世纪可以说是社会工作的世纪,因为20世纪的社会工作走过了传统对于弱势群体的清除、驱赶、排斥、怜悯、拯救,走向了包容、平等、激发主体性等。而社会工作也发展出两大类介入方法:一是对那些功能不佳或未能满足个体需求的外围环境进行改造,二是为没有获得满足的族群提供新的服务[32]。借此可知,社会工作是一个恪守底层立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个人免遭压迫的专业与技术。这样一些特质注定了其服务弱势人群的作为与发展,也注定了其并非是局促于欧美的专业,而是一个全球共享的知识,或可进一步说,哪里有弱势群体问题,那里就有社会工作在场。对于传统社会工作格局中“妇女享受服务而不存在”或者将女性抽离了家庭、社会关系而谈论其问题的反思,催生了女性主义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这两者的共同点是以女性为主轴和最重要的目标。这样一些理念和视角对于预防、缓解和应对中国式的妇女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

毋庸讳言,中国的妇女问题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妇女与婚姻家庭是紧密缠绕和勾连在一起的,这是一个无需争辩的现实存在,而不是将女性等同于婚姻家庭的污名;另一方面,本土持续发挥作用的妇联工作、邻里帮扶等志愿性工作长期存在。因此,将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与欧美相关专业领域对应的概念,来构筑中国妇女与婚姻家庭服务的基本格局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回应新时代妇女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需求的重要举措。目前,这个格局初步涵盖了妇联工作、邻里帮扶工作和专业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我们对这三方面的工作分别进行了检视,妇联工作虽然逐步开始突破原有的封闭性、行政性,努力向着开放性、社会性、灵活性、多样性的目标转化[18],同时注重借助各种项目推动妇女与婚姻家庭工作的精细化发展;但由于现实婚姻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和个体需求的多元性,导致其服务手法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相对不足,其服务功能还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邻里帮扶作为本土社会的救助习惯而存在,具有自发性、志愿性、日常生活性和情感性等特点。经过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发展起来的“群众路线”以及“阶级感情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多方面的塑造,邻里帮扶更是具有了系统性和机制性的特点。尤其是当一些女性身处生活贫困、心理危机、家庭矛盾和社会排斥的境况时,邻里肩负的“共同体”责任感便会凸显出来,他们的关照、慰藉与帮扶更容易形塑女性的“我们感”和“共存感”,这种支持能够使其增进面对问题的信心和勇气。由此,不难理解,这也是一种强大的社区资本,其源于朴素的道德和情感,在日常的互动和国家的倡导中结成强有力的纽带。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深入发展,流动、理性、个体化、工具化、利益最大化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无形法则,基于情感的社会互助网络开始松懈,个体对于自然人的信任度低于对于制度的信任度,个体化和陌生人的社会开始出现,这些对于邻里帮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尽管如此,邻里帮扶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会发生作用。专业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工作的一个领域,它借鉴了欧美国家的相关经验,凭借专业的理念、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对于女性提供全面的社会服务,而且对于激发其主体性、构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融入都有积极的意义。这一点既回应了当下女性问题复杂性对于介入策略科学化的需求,也使得女性服务工作更加国家化与精细化。当然,如果忽略了中国女性问题的特殊性,一味地机械复制西方理论来应对中国的现实问题,难免会出现虽“理论深奥”“技术精妙”但不符合中国现实需求的现象。因此,立足本土现实需求,借鉴西方专业经验,发展契合本土的社会工作是尤为重要的。

通过上述检视可知,妇联工作、邻里帮扶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是建构中国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三大主体,而这三大主体之间尽管彼此有不同程度的关联与聚合,但总体上仍是彼此孤立的,且分别以国家、民众和社会的身份在场,这也决定了其各自的理念、方法、资源获取及其运作不同。因此,探索这三大主体的整合与融合的可能性架构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从建构的社会背景来看,三大主体未来的发展和改革趋势分别是,妇联工作由行政性迈向专业性,邻里帮扶由零散性走向系统性,专业社会工作由“复制性”导向本土性,这种走向和趋势决定了兼容这三大主体的优势是其最终走向。当然如何能“三流合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而言,其基础性工作如下:一是妇联组织要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去行政化,可以尝试增设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招募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充实其队伍,在日常的服务工作中逐步“植入”专业社会工作。二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要主动“嵌入”妇联组织,争取妇联组织的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的途径搭建合作平台。三是妇联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在群众志愿组织的培育层面应分别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其次,从建构的理念来看,一方面,国家倡导社会治理,即形成一种国家、社会、民众等多元主体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建构很好地诠释了这种理念,它突出体现了国家、民众和社会合力解决问题的功能。另一方面,社会科学发展应注重本土化问题,基于本土性需求,以地方性知识为主,借鉴外来知识,进而形塑自身架构与特色。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建构也是这种理念的操作化过程,为了能够更好地践行这种理念,在高校社会工作教育中应打破以往偏重讲授西方专业知识的做法,在课程设置中除参照欧美经验设置家庭社会工作、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等课程外,还应增加本土性的妇联工作、邻里帮扶工作的课程及案例讲授,以便构建中国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知识架构,进而培育学生的国际视野并夯实本土知识基础。再次,从运作原则来看,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理应以妇联组织为主导,以社会服务项目为纽带,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培育妇女社会组织等方式分别将社会工作机构和群众吸纳进来,逐步探索一套科学的运作机制。与此同时,也可以通过推动一些合作服务项目,将妇联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群众乃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生整合在一起,发挥各自的专长,倡导一种“行动研究”,在实际服务中推动融合,探索有效运作机制;从职能分工来看,妇联组织有强大的社会认受性、资源获得性和社会动员性,这种制度性的身份可以大力提升妇女与婚姻家庭社会工作的合法性。邻里帮扶具有方便性、细致性、易获得性,它可以作为一种日常性的社会服务而存在,当然可进一步将其提升并培育成社会组织,以便促成其服务的系统化和常态化。专业社会工作可提供一些特殊层面和深层次的专业性社会服务,满足广大女性的多元化需求。最后,从资源分配看,妇联可作为政策、资金、场地等来源的主体,民众作为人力资源的主体,而社会工作机构作为专业资源的主体。以妇联组织为核心,通过对另外两大主体的整合与兼容,尝试构建一个行政性、志愿性和专业性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助推中国女性的生命动力并增进其福祉。

 

编辑:张倩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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