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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与实践策略

内容提要:跨文化实践是社会工作督导研究中的关键议题。基于对全国95位实践者的访谈,对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与实践策略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在本土处境下,跨文化督导具有三个层面的含义,即“跨境督导”①实践中的文化碰撞、专业与行政两种文化之间的角力、一般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互动。跨文化的三种本土含义实际上反映了本土处境下的三种文化边界。为了突破文化边界的约束,实践者采取了自我觉察与审慎诠释、“借力打力”、培育本土督导者、促进行政与专业文化之间的互构、提升督导对象的体制适应能力、协同行动以及担任替代性角色等多种策略。

关 键 词:跨文化督导;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策略

作者简介:

张洪英,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工作督导研究;

赵万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工作研究。

一、引言

文化是影响社会工作督导实践成效的重要变量,跨文化是社会工作督导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不仅在不同的组织、阶级和民族之间存在着各色各样的文化差异,而且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地带有不同的文化负载,这就使得社会工作督导实践必然要回应文化所施加的影响。广义上而言,跨文化督导是指带有不同文化负载的督导者和督导对象之间展开的互动过程。但是,这种广义上的理解只是从“形式”上对跨文化督导作了界定,其中更为关键的地方在于如何理解“跨文化”这一概念的内涵。按照Tsui等人的看法,跨文化督导不仅存在于不同文化团体之中,即使在一个文化团体内部也存在着各种差异,所以,当我们探讨跨文化议题的时候,需要仔细辨识文化的差异性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将我们的督导实践称为跨文化督导;换言之,使用跨文化督导这一概念的前提是必须恰当地确定文化的边界[1]238。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中的文化概念指的并非实体意义的文化产品,而是个体或组织理解自身生活世界的方式,其指涉的是一种共享的理想、价值与信念[2]。在这个意义上,督导实践中的文化元素无法透过自身(即实体的文化产品)得以彰显,而要通过“携带着文化的行动者”才能表达出来。换言之,对文化边界的确立需要关照督导实践中涉及的多元主体。众所周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带有行政力量强势建构[3]、教育先行[4]以及相对于境外(港台)地区的后发性[5]等特点,这些特点构成中国社会工作督导实践的基本处境,使得与督导实践相关的行为主体超越了“督导者—督导对象”的二分法,进而将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高校教师、机构聘请的督导者、专业团体工作人员②以及督导对象等相关主体卷入社会工作督导的建构之中。由此延伸出来的研究问题是,这些多元主体赋予了中国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以何种文化边界?或者说,在本土处境下,跨文化督导中的“跨文化”所指为何?进一步来说,在这样的文化边界之下,上述多元主体采取了何种实践策略来突破文化的界限以发挥督导的效能?围绕上述两个问题,本文将利用对港台地区以及广州、深圳、成都、昆明、上海、北京、济南与西安等城市的96位实践者的访谈资料来展开分析。

二、文献回顾

从Tsui和Ho等人呼吁社会工作督导研究要关注文化脉络的重要性以来,关于“文化对督导的影响”的研究不断增加[6]。在中国,虽然研究者对社会工作本土化以及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文化议题进行了探讨[7],但在关于督导的研究中,文化却很少受到关注。相关研究主要从跨境督导(cross-border supervision)与内外部督导的分工,以及督导的文化脉络等方面关照跨文化的议题。前者基于比较视角,侧重于分析境外督导和本土督导、内部督导与外部督导之间在督导内容、目标、关系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后者侧重于分析中国文化中的“人情互惠”,及其对督导关系、督导权威与督导契约等方面的影响。目前,在英语世界,新西兰的社会工作督导研究给予了文化以高度重视,对文化的关注使其在国际社会工作督导界独树一帜[8]。大致而言,西方的跨文化督导研究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围绕文化胜任力(cultural competency)或文化回应力(cultural responsiveness)展开的研究,二是对信息通信技术(ICTs)与跨文化督导之间关系的讨论。

(一)中国的跨文化督导研究

在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过程中,境外督导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反映到学术研究领域就是,具有强烈跨文化特征的“跨境督导”成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有研究者指出,对本土文化缺乏深入了解影响着督导的内容与成效[9],境外督导者在境内的督导实践具有跨文化的特点,是一种跨文化督导。只不过,研究者将这种跨文化督导表述为跨境督导。Hung等人从跨境督导的角度指出,在督导功能方面,督导对象最为看重的是情感支持,其次是教育功能[9]。此外,马丽庄等人基于她们在山东济南的督导实践,出版了《社会工作跨境专业督导:山东经验》一书,该书对境外督导者在山东济南的督导实践进行了介绍,并评估了其成效[10],但其存在的不足在于,未能充分关注到跨境督导中所带有的“跨文化”成分。除此之外,研究者也对“跨境督导”语境下的本土督导者与境外督导者做了比较,如吴金凤从督导策略、督导功能以及督导关系等层面比较了境外督导者和本土督导者在多个方面存在的差异[11];李娅娅从督导者的构成、督导内容、督导方式、督导者角色、督导权威和督导关系等维度对本土督导者和境外督导者作了更为系统的比较,并突出了造成两种督导者之差异性的文化机制[12]。

境外督导者是作为一种外部督导机制而存在的[13]。Mo和Tsui等人指出深圳外部督导的督导形式包括个别督导、团体督导、机构咨询与集体训练,督导关系是一种鼓励式、支持性的关系,外部督导同时为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和管理人员提供咨询,督导功能以教育和支持为主,督导关系受到尊师重道文化的影响,并认为在中国(境内)推行外部督导需要借助于信任和关系的力量[5]。童敏等人对内部督导和外部督导之间的分工问题进行了探讨,他们指出,当前机构督导的主要任务包括情绪支持、行政事务、实务技能、个人发展、资源链接与项目规划等六个部分,前四个任务可以匹配督导的支持、行政和教育功能,而后两个则无法被纳入传统功能之中。进而,他们认为,外部督导可以承担资源链接和项目规划等督导任务;并从功能对比的角度指出,内部督导更多地回应即时性的问题,而外部督导则主要回应长远性问题[13]。中国社会工作的处境(项目处境、机构处境和社会处境)不同于欧美国家,前者不仅要让受益方觉得有效、服务方觉得有为,还要让出资方觉得有用,因而,机构需要在项目主管、机构主管和机构负责人三个层次设立督导岗位,以发挥不同功能[14]。

不同于上述研究,Tsui直接进入文化与督导实践的讨论。在他看来,督导受到三种不同而又相互重叠的脉络的影响,即督导者与督导对象之间的关系脉络、组织脉络,以及督导者与督导对象所处的特定文化脉络;其中,文化脉络是最主要的脉络[6]。督导必须被放置在特定的文化脉络中予以理解,任何督导模式都是其赖以形成之文化脉络的产物[15]。在Tsui的研究中,督导关系中的私人关系最能体现传统文化对督导实践的影响。在这种关系中,督导者往往被督导对象视作“家族成员”(extended family member),督导者和督导对象都认为,应该而且可以跟对方建立比专业关系更为亲密和更具私人性的关系。然而,虽然这种夹杂着私人关系的督导关系能够为督导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但它同时也给督导者带来了角色上的冲突:督导者既要扮演督导对象的“家人”,也要扮演行政人员的角色。如何平衡这两种角色,如何缓解这种角色紧张,成为香港督导者必须面对的挑战。对此,Tsui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互惠观念,即“情”“缘”“恩”“报”和“面子”在督导关系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这恰好缓解了督导关系中的角色紧张或冲突[16]。

(二)西方的跨文化督导研究

西方的跨文化督导研究集中于对文化胜任力或文化回应力的讨论上,研究者普遍认为文化胜任力构成了跨文化督导的核心能力要求。文化胜任力是督导者对个人价值、倾向、假设、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服务对象特征以及恰当的干预策略和技术的觉察;拥有高水平的文化胜任力意味着督导者可以创造安全的环境来处理与文化相关的议题以及开展文化讨论③(cultural discussion)[17]。此外,研究者也将文化胜任力表述为文化回应力。文化回应力包括文化敏感的世界观、有竞争力的知识基础和相应的行为表现,以及与在地利益相关者进行有目的性的权力分享;具有文化回应力的督导者应该觉察到督导对象复杂的文化背景对实践的影响,并能在督导过程中与督导对象讨论这些影响[18]。督导者拥有高的文化胜任力有助于引导督导对象进行自我揭露、促进个案概念化和临床干预、与督导对象建立稳固的工作联盟,而且能够提升督导对象对督导的满意度[17]。

如何培养文化胜任力或文化回应力是一个重要论题。Tsui等人认为,培养文化胜任力的渠道主要包括:鼓励督导者增加对自身文化背景的理解、觉察和认知;增加关于与不同民族和文化团队的督导对象和服务对象打交道的知识和技能;通过理解对方的文化立场和权力来开展相互尊重的对话;通过督导过程中的指导来发展督导对象的文化胜任力[1]238-254。Seponski等人从三个方面为督导者文化回应力的提升提供了建议:剖析自身的文化认同,辨识文化怎样影响了督导,以及督导对象的情景化关切(contextual concerns);仰赖在地的知识和文化顾问,向他们寻求帮助;在讨论多元文化的督导过程中,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期待[18]。

当然,也有研究者对文化胜任力这个概念本身进行了反思。O’Donoghue等人对新西兰的社会工作督导发展进行了介绍,认为新西兰在以下几个方面独树一帜:对督导实践中的多元性的辨识与接纳;文化为本的方法(culture-based approaches);聚焦于文化的督导概念与实践等[8]。在他们看来,新西兰社会工作督导的最大特点就是对文化多元性的强调,以及发展出来的一套跨文化的督导实践方法。基于新西兰的经验,Hair与O’Donoghue在另一篇文章中着重阐述了文化敏感性的督导实践。他们认为,社会工作督导中受“欧洲—西方话语”(Euro-Western discourse)主导的情况并未受到充分关注,而这种占统治地位的话语会带来民族、种族、性别和阶级人群的边缘化;因而,实践者首先要对自己的社会位置有清晰的认识,揭示这一点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抵制那些对没有某些“特权”的群体造成压迫的知识;文化胜任力等概念是一个带有误导性的概念,这个概念似乎暗示着外群体成员能够成为该群体的专家[19]。从社会建构主义出发,他们认为社会工作督导的理念、故事和叙事是利用多元的观点,不同的声音以及不同的知识所建构起来的,具有灵活性和相对性;督导专家不再被视作是独掌真理和知识的主体,他们被期望建立平等的专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应该鼓励透明、协作与信息交换[19]。

此外,有研究者认为,ICTs的发展为跨文化督导提供了新的契机。虽然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工作督导是一种面对面的实践,但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远程督导(long-distance online supervision)开始出现,督导实践已经能够摆脱空间的限制。远程督导使得跨文化督导成为可能,在远程督导中,督导者和督导对象身处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也可能使用着不同的语言[20]。虽然有研究者认为远程督导由于不是面对面的,所以难以通过督导对象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来解读相关的信息,从而更难具有文化敏感性,但Yang等人的文章却以他们自身的实践案例呈现了远程督导在“理解异文化”上的可能性[20]。他们介绍了一位外国督导者通过远程督导的方式,为中国的一位CBT(认知行为疗法)实践者提供督导的经历,讲述了督导者以各种方式,如到中国来考察、学习中国历史、尊重督导对象表达的观点等,来强化自身的文化胜任力,增进对督导对象文化的理解,最后取得了较好的督导成效。

(三)对现有研究的简短评论

总而言之,在全球化的推动下,社会工作的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研究者对跨文化督导的关注也逐渐增多。虽然,在我国的社会工作督导实践中,已经有相当部分的机构聘用了一批来自境外的督导者,但在学术研究领域,对于跨文化督导的讨论却十分少见。现有的研究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关照到了“文化对督导的影响”,侧重于讨论形式上的“跨境督导”和功能意义上的“内外部督导”。在这个意义上,缺乏对跨文化督导的直接关注成为我国督导研究的一个不足。相比之下,国外的相关研究给予了跨文化督导更多的关注,尤其在督导者和督导对象的文化胜任力方面着墨较多,并结合实践经验,指出了培养文化胜任力的具体路径与方法。但是,国外的研究要么只是讨论了督导者的经验,要么只是讨论了督导对象的经验,而未能将两者以及其他相关行动者结合起来加以考量。更为重要的是,在现有研究中,研究者并未对具体处境下的“跨文化”做出相应的界定,这使得我们往往难以理解研究者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使用跨文化督导这一概念。有鉴于此,本文将结合经验资料,直接展开对本土处境下跨文化督导的具体含义与实践策略的分析,以回应当前研究的欠缺之处。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一)研究视角

1994年Guba和Lincoln根据研究者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所采取的立场,建立了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批判理论和建构主义的研究范式。其中建构主义认为“事实”是多元的,因历史、地域、情境、个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是互为主体关系,研究结果是不同主体通过互动而达成的共识。知识建构具有社会性、经验性、本地性与特定性[21]。

根据对四种范式的理解以及对社会工作利他主义[22]、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23]的本质的理解,研究者持有建构主义的立场和态度,也由此采用建构主义作为本研究的研究视角。在此视角下,中国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和实践策略被看成是在尊重多元脉络,尊重时空和地域的基础上由多元主体间的互动而建构出来的。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长度访谈的方法。长度访谈运用访谈的技巧,用来收集那些聚焦于相当具体的研究问题的叙事。选择长度访谈的方法,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由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即时间上的“可承担性”。二是其与本研究所采用的建构主义的研究立场和分析视角相一致,即长度访谈能让我们进入个体的精神世界中去,以便把握他用以看待世界的概念和逻辑。它也能让我们进入个体的生活世界中去,以便发现日常经验的内容和模式。具体到本研究,它能带领研究者进入督导实践者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和督导的实务世界,去共同感受、认识、理解、探索、发现和建构中国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内涵和实践策略。三是长度访谈具有严格的研究设计、研究步骤、数据收集和分析等程序,具有可操作性和信赖性。长度访谈的研究方法中,McCracken将资料分析的过程细分为五个阶段,即发声的界定和观察、观察的扩展、观察的比较、主题的发展以及不同访谈主题之间的比较——论题;这是一个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比较、分析和概念化并最终得出结论的过程[24]。

本研究选择了广州、深圳、上海、济南、云南、成都、西安等城市为研究“场域”,又在这几个城市分别选择了成立两年以上的1-2个社会工作机构,共12个机构,每个社会工作机构中分别选择1-2个具有两年以上督导经验的督导者,共24人;1-2个督导对象,共24人;每个城市又访谈了民政部门主管社会工作督导的负责人1名,共13人;社会工作协会人员(有的地方没成立),共11人;又依据专业资历、学术成就、影响力和地域等维度,选出了专家,学者共23人,总共对95人进行了访谈。本研究搜集资料的时间自2017年1月开始,历时半年多。之后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了转录、编码,督导者类编码为SR,督导对象的为SE,民政部门主管社会工作督导的负责人为SM,督导专家为E,社会工作协会主管社会工作督导的负责人为SA。

四、研究发现

(一)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

通过对访谈资料进行分析,本文发现,在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主要存在着三种含义:“跨境督导”实践中的文化碰撞;专业文化与行政文化之间的角力;社会工作专业的“一般性知识”与或“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互动。

1.“跨境督导”实践中的文化碰撞。我国的社会工作督导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地方(如深圳)虽然致力于培养本土督导,但仍然无法回应社会工作发展的巨大需求,于是纷纷转向港台地区寻求支持,聘用了一批有着丰富经验的境外督导者[5]。虽然境外与境内同宗同源,共享华夏文化的根脉,但是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以及政治经济体制和发展历程的不同,使得三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文化差异。譬如,之前的研究者(本研究也进一步印证了)就指出,境外督导者带有不同于境内的文化负载,对境内的文化和现实处境“不够了解”[5]。对于被引进的港台督导者而言,他们常常在实践中觉察和感受到这种文化差异带来的困境。之于境内与境外之间的具体差异,有访谈对象认为,香港的督导者更加注重“标准化”,而大陆和台湾的督导者则更为注重“政策性”的东西:

香港的人做得很细很全面,他们有一些很标准化的东西,比如说,你做老人服务,就要分成多少领域,这个领域你要有14条的标准,那个领域你要有20条的标准。他们有很多表格,拿过来就可以用。但内地和台湾的老师,可能就会做一些政策性的,制度性的规范啊。(SR-JQ)

在受访者看来,香港督导者之所以注重标准化,其前提是香港的相关政策已经比较完善,因此在督导的过程中会较少考虑到政策层面的限制,而台湾督导者则由于政策环境与政策内容的不同,也很难为督导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恰如一位受访者所说:

(香港督导者)在专业方面经验很丰富,有时候也能给我们不管是专业还是思路一些支持……可能他们过来不太适应的地方就是本土化。因为内陆跟香港无论是资源,还是(面向)一些人群的政策都还是不一样,香港可能会更完善一点,然后给我们指导支持的时候可能会说“哎可以用这方面的政策内容啊”,但是在我们内地没有。(SR-YX)

此外,对于督导对象而言,他们更希望得到的是督导者针对实务活动提供具体的指导意见,但是台湾督导者则倾向于将这种期待视作“工具理性”和“问题解决导向”。对于台湾督导者来说,他们更愿意提供“人本主义”(或启发式)的督导服务,或者通过长期的陪伴来帮助督导对象摆脱所谓的“文化孤独”。一位台湾的督导者说道,“我知道中国(大陆)学生训练出来的那个逻辑,那个工具理性是很硬的……可是在台湾,学生会问这个问题。他(台湾的督导对象)会谈很多他跟‘人’的关系……这个现象让我从文化上知道他们(境内社工)的孤单,没有人陪伴他们”(E-LXC)。由此,台湾督导者的目标之一就是克服督导对象的工具理性。但台湾督导者的这种努力在督导对象看来却是不知所云:

她看完你的那个计划和方案之后,她不说好,也不说不好。然后我当时就想要你干嘛?(E-ZS)

由此可以看到,虽然在文化层面,境内与境外可能共享“人情”“情”“缘”和“面子”等文化[16],但是,当负载着不同文化的境外督导者遭遇到境内的督导对象之后,由不同文化负载中生长出来的对督导的“期待”和“需求”发生了错位。这说明境外督导者为境内督导对象提供的督导是一种跨文化的督导,“跨境督导”实践中的文化碰撞构成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第一层含义。

2.行政文化与专业文化的角力。中国社会工作督导的发展受到多种主体和多重力量的形塑,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力量就是行政力量(主要是民政系统)。作为一个专业,社会工作具有自身的专业文化特征,而“中国本土性社会工作”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也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和传统[25]。前文已经提到,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政府强势建构的结果[3],故而无论是对于社会工作还是社会工作督导而言,其发展必然伴随着专业与行政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与调和。在这个意义上,本土处境下的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还被赋予了“行政力量与专业文化之间的碰撞”的含义。

按照受访对象的说法,结合现有研究,行政文化与专业文化之间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质上而言,行政力量与专业力量分别按照两种不同的“理性”来行动,前者主要遵循的是政治理性和权力逻辑,后者则是社会理性和服务逻辑[26]。也正是二者之间存在的这种根本差异,促使学界展开了对社会工作行政化以及社会工作之“社会性”抽离的讨论。某种程度上而言,行政化与“社会性”抽离就是行政与专业两种不同文化间冲突带来的结果。这种文化间的冲突自然也会反映到社会工作督导实践之中。其次,在受访者看来,行政力量主要凭借经验来开展工作,而社会工作则依托专业的理论和方法,相比之下更为规范,也更为有效。最后,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也带来了实践者彼此之间在认知上的隔膜。譬如,对于社会工作者而言,“做专业的事情”具有优先性,而对于“国家的体制”“社会的条块结构”“与领导的关系”等问题认识不足。

我们做民政工作就是解决人的问题,但都是凭经验,还有凭政策。专业社会工作有一套规范的方法,确实按照规范的方法,我们每一个人出来做同样服务的时候,会形成语言(术语)方面的一致,解决方法的一致,然后还有效果和效率。(SA-LML)

很多社工完全不了解我们国家的体制,社会的条块结构,与领导的关系问题,包括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之间的关系,甚至他们不明白民政局和其他的什么局之间关系是如何的,他就觉得我是专职社工,我就要做专业的事情。(SR-ZJH)

可以看到,在行政力量强势建构的背景下,社会工作督导实践避免不了与行政力量之间的互动,而这一互动过程又是在两种不同文化负载的情况下展开的。因而,对于中国的社会工作督导而言,与行政力量之间的互动具有强烈的跨文化含义。

3.一般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互动。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还指一般性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具体实务情景或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互动。首先,现有的社会工作知识大多来自西方而非本土,这些作为“舶来品”的知识,是否能直接应用到本土情景中,仍然是一个有待探讨的议题。其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是对经验世界和具体情景的抽象,这种“一般化的知识”是否契合于“地方性知识”,也需要展开进一步的讨论。针对第一种情况,有学者认为,西方的一些理论模式、分析框架并不能直接被套用到中国经验上,中国的经验和中国人的行为背后有着自身的文化基因和结构原则[27]。就受访对象的表述来看,在社会工作督导实践的过程中,也需要关注来自西方的理论和方法在本土的适用性,如“中国是人情社会”“师门文化与师生关系”。

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尤其是在基层社会里面,人情特别重要。(E-SY)

我们这个机构比较大的问题是同门文化,这个太厉害了(E-SY)

(督导对象)在个人权益方面不够敏感。中国的老师和学生之间的那种教育方式,就是老师指点我,我觉得能帮你(老师或督导者)执行出来,就是好学生……我用这种方式(批评)对着我学生的时候,学生不觉得很难受,不觉得说我的人权被践踏,或者你的态度怎么着,他不觉得,他主观上的感受并不难受的时候,就没有问题。(E-ZS)

针对第二种立场,有访谈对象基于建构主义立场,对知识的普遍性预设和督导者的知识优势等进行了批判,并给予地方性知识以充分的关注。他们认为,相比于在地民众和扎根于社区的社会工作者,督导者对地方性知识的了解远远不够,算不上“专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督导者不去理解地方性知识而强行开展“督导”,会给专业服务和社会工作者带来消极影响。

地方性知识是有价值的。就比如说,我有一套价值观、理论、方法,但是我到另外一个社区,这个社区它本身也有一套默会的知识体系,有一套自身的知识体系……我是从G来的,跑到这个地方(P)来谈,那如果我不在P的情境里面,我不就瞎谈吗?……社工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的一个知识体系,谁都可以用,他一定是要跟那个情景结合的。(E-ZHQ)

由此,在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不仅要考虑到社会工作知识体系的舶来性质,也要认识到“一般化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差异。

(二)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实践策略

与社会学同时关注“结构的约束”和“行动者的主体性”一样,跨文化督导研究不仅需要明确文化的边界所在,还需要从行动者的角度,对其实践策略加以分析。如果说上文所谈的跨文化督导的具体含义意在阐明文化的边界(亦即结构性约束),那么,本部分将着重阐述行动者如何在这种约束性条件下发挥自身的主体性,进而展开跨文化督导实践。在现有研究中,多元文化胜任力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在策略上主要提出了文化讨论这一策略。通过将督导者和督导对象之外的其他相关行动者纳入分析框架之中,本文发现了更为丰富的实践策略。

1.“跨境督导”实践中文化边界的弥合策略。“跨境督导”实践中的文化边界主要是对境外的督导者施加了限制。为了突破这种文化边界的约束,境外督导者采取的主要策略是对自己的文化负载加以反思,即展开深刻的“自我觉察”,同时在解读督导对象的时候表现出更加谨慎的态度,以避免过度诠释和无法真正理解督导对象。一位台湾的督导者说道,“所以我很怕,我有时候我就觉得是过度解读,就是其实中间的文化因素在发挥作用,因为我是有台湾文化的(负载),我是这样被带大的嘛”。(E-LXC)某种程度上,这与西方研究者所关注的多元文化胜任力(multicultural competence)是一致的。

对于本土督导者而言,他们与境外督导者的“小心翼翼”有所不同,而是将促进督导对象的“文化敏感性”和提升督导对象利用“本土文化的能力”作为自己督导的目标,如督导者鼓励社会工作者“提前半小时到活动现场”“推后半小时离开活动现场”“避免事本主义”以及“和服务对象建立准亲密关系”等。笔者将本土督导者的这种策略称之为“借力打力”。

我们有一个社工,人家军休老干部对他特别好……我督导的时候我说你提前半小时到场,为什么呢,除了布场之外,很多老百姓提前到场,那你就跟人聊聊天建立关系。让推后半小时走非常重要,很多老百姓离开的时候想对你表达感谢,包括追捧你、加微信的过程,对你也是个肯定嘛,即使被围住,你也要接受这个肯定,不能说我有事急急忙忙走了,让人觉得你事本主义。(E-SY)

西方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非常警惕多重关系的存在,但是在本土督导者那里,考虑到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所以鼓励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进一步的“人情关系”,以更好地推动服务活动的开展。除此之外,本土督导者还意识到督导对象倾向于在私下而不是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的观点。

除了境外督导者和本土督导者之外,行业协会、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也在弥合境内与境外文化边界上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考虑到境外督导者难以很好地适应境内的体制,侧重于提供专业辅导,而本土督导者的内容更加“本土化”,行业协会和民政部门采用的策略主要是整合现有资源来培育本土督导者,从而替代境外的督导者。

从2007年刚开始发展社会工作的时候就聘请香港督导,(聘请)香港督导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本土督导,2009年开始我们第一批本土督导就诞生了,23名督导助理。到后面2011、2012年自己本土的初级督导诞生之后,香港这个项目也逐渐终止了。香港督导来到SZ对社工进行面对面的督导基本取消了,后来就直接转成机构顾问,或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顾问。2011年以后,深圳主要依靠本土的力量。(SA-WY)

概言之,针对境内与境外之间的文化边界,境外督导者、本土督导者以及行业协会等采取的实践策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审慎的自我觉察、“借力打力”以及培育本土督导者。

2.行政与专业文化边界的弥合策略。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是一种“嵌入性”发展[28],这决定了社会工作督导实践势必要与行政文化发生碰撞和磨合。一方面,社会工作督导活动可能发生在专业力量与行政力量之间,如行政人员对社会工作者的督导或社会工作督导者对行政人员的督导;另一方面,社会工作督导实践也可能包括如何与行政力量相处以及如何借用行政力量来完成专业任务等内容。在第一种意义上,受访对象在承认行政与专业文化之间的边界的同时,也肯定了二者在某些方面的一致性。

我们学矛盾论和实践论有一个观点记得很牢,内因是变化的主要因素,外因是事情改变的一些关键,和环境论一致,增能理论在毛泽东里面也找得到的。好好读矛盾论和实践论可以联系到社工的基本理论。(SA-LML)

正是基于专业与行政文化之间的这些共同点,受访对象认为可以通过为行政人员提供集中培训来增强其对社会工作专业的认知,从而打破专业与行政之间的文化区隔。同时,对于社会工作者,也应该让其对国家的体制、部门设置等有所认知。通过双方面的培训与督导,实现两种文化的互构,弥合文化之间的边界。

只要党提出要求,然后给(传授)一些专业的知识,很多处级干部会成长很快。但是要洗脑式的培训,三天五天不行。至少要集中一段时间,让我们有所感触,专业社会工作,专在哪里,用了这个方法,会把我们原来的效果提高到什么高度。(SA-LML)

通过让他们理解这样一个大的脉络(国家体制)以及具体的脉络,让他们去打通这个渠道和途径,只要这个打通了,他专业的那个部分(目标的实现)没有太大的问题。(SR-ZJH)

在第二种意义上,有受访对象认为,体制里面存在的“行政文化”让督导对象产生了抗拒,针对这个问题,督导者需要将促进督导对象由“抗拒”到“理解”再到“适应”体制文化作为其督导目标。之所以必须关注督导对象的“体制适应性”,用受访对象的话说,就是“因为离开体制我们无法生存”(SA-ZXY)。在受访对象看来,融入和接纳体制也是社会工作督导本土化的题中之意,只有适应了行政体制的运作逻辑,才能真正让社会工作督导与社会工作服务落地。

很大程度上,当本土的实践者谈到本土督导的时候,都会承认当前的体制和行政管理模式是社会工作督导本土化的题中之意。(SA-ZXY)

总的来看,面对行政与专业文化之间的边界,督导者和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的策略主要有二:推动两种文化的互构,即强化专业力量与行政力量对彼此的借鉴与学习;提升督导对象适应行政体制的能力。相对而言,在弥合行政与专业文化的策略上,当前实践者更加注重增强社会工作对体制的适应性,而非促进行政体制的专业化转向。④

3.一般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边界的弥合策略。对于抽象的或一般化的专业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文化边界,受访对象提出了两种主要的应对方略。首先,受访对象认为,一般化或抽象化的专业知识并不具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意义,而必须根据特定的情境实现在地化和情境化。而要实现专业知识的在地化,就需要督导者与督导对象的协同行动。只有通过进入到真实的实践情境中,督导者才得以真正理解督导对象所面临的实际困境,对督导对象表现出深刻的同理心,进而与督导对象一起探索具体的方案。反之,如果督导者只是将一些一般化的专业知识灌输给督导对象,而对具体的实践情景不闻不问,则督导过程不仅无法发挥促进实务改善的效能,反倒会带来一些负面后果。

你不能从外面去督导里面的。最起码在一个社工项目或者一个计划,它从构思开始,到规划、计划,再到具体的执行过程你都要跟他共同面对。(E-ZHQ)

其次,由于港台督导者和外部督导者对在地社区的文化特征和机构的实际处境知之甚少,因而一般是机构管理者自身担任了行政督导者的角色,本文将这种策略称为担任替代性角色,即以管理者的角色替代行政督导者的角色。机构管理者担任督导者的角色,其主要任务在于筛选最能符合要求的社会工作者。在聘用社会工作者的过程中,机构管理者往往将“语言”设定为一项重要的资质要求。在他们看来,能否用方言与服务对象沟通,影响着专业关系的建立。

所以我们现在大多是招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因为要入户你必须迅速跟人家对方拉近关系,就得用方言。(SR-SHY)

概言之,对于一般性知识与地方性知识间的文化边界问题,当前实践者主要采取了协同行动和担任替代性角色两种策略。

五、结论

本文主要对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与实践策略展开了讨论。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实际上回应了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督导实践所面临的文化边界这一问题,而实践策略则回应的是在文化边界的约束之下,实践者所采取的旨在突破结构性约束的具体行动。在这个意义上,本文其实是在“结构—行动”的经典分析框架下对社会工作的跨文化督导进行了探索。通过分析全国96位督导实践者的访谈资料,本文得到了两个基本的结论。第一,在本土处境下,社会工作的跨文化督导具有多重含义,即“跨境督导”实践中的文化碰撞、专业与行政两种文化之间的角力、一般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互动。第二,在境内与境外之间的文化边界下,实践者分别采取了自我觉察与审慎的诠释、“借力打力”、培育本土督导者等策略;面对专业与行政两种文化之间的边界,实践者采取的策略主要包括促进行政与专业文化之间的互构、提升督导对象的体制适应能力等,这种策略在某种程度上实际推动了社会工作的行政化和社会工作的“社会性”抽离;为了突破一般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之间的文化界限,实践者采取了协同行动与担任替代性角色等策略。

通过分析社会工作跨文化督导的本土含义与实践策略,不难发现,跨文化督导不仅发生在两个具有明显不同文化特征的团体之间,即使在同一文化团体内部,也会存在着跨文化的可能,这就提醒督导者在社会工作督导实践中必须具备强烈的“文化敏感性”,仔细辨识文化之间的细微差异,并采取相应的策略对社会工作督导的理论和方法加以调适,而不能“生搬硬套”,以“普遍性的知识”来解决不同情境下的问题。正如徐明心教授所言:“社会工作是‘国际专业、地方实践’(international profession with local practice),文化既是矛盾,也是纽带,如何编织成有效的跨文化督导,就要靠大家的智慧了。”

注释:

①本文所有关于“跨境”“境内”“境外”等的表述,都是在“关境”而非“国境”的意义上使用,“境外”特指中国港台地区。

②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着重合的地方,如机构聘请的督导者中有时候就包括高校教师和社会工作协会的工作人员。本文之所以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主要考虑到每个类别的行动者有着不同的行为逻辑和对社会工作(督导)的理解,如专业协会更多地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认识社会工作督导,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倾向于将社会工作督导与行政管理结合在一起,而机构聘请的督导者则跟具体的实务活动更具亲和性。

③指的是围绕某些重要的文化问题进行讨论。

④由此可以进一步讨论社会工作行政化与社会工作督导之间的关联。限于主题与篇幅,本文不予展开。

参考文献:

[1]TSUI M S,O’DONOGHUE K.Culturally Competent and Diversity-sensitive Clinical Supervision[C]//WATKINS C E,CHICHESTER D L.The Wiley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Clinical Supervision.UK:John Wiley and Sons,Ltd,2014:238-254.

[2]王铭铭.西方人类学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486.

[3]王思斌,阮曾媛琪.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09(5):128-140.

[4]史柏年.新世纪:中国社会工作教育面对的选择[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30-35.

[5]MO K,TSUI M S.External Supervision for Social Workers in Another Socio-Political Context:A Qualitative Study in Shenzhen,China[J].China Journal of Social Work,2016,9(1):62-74.

[6]TSUI M S,HOW S.In Search of a Comprehensive Model of Social Work Supervision[J].The Clinical Supervisor,1998,16(2):181-205.

[7]古学斌,张和清,杨锡聪.专业限制与文化识盲:农村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文化问题[J].社会学研究,2007(6):161-179.

[8]O’DONOGHUE K,TSUI M S.Towards a Professional Supervision Culture: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in Aotearoa New Zealand[J].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2011,55(1):5-28.

[9]HUNG S L,NG S,FUNG K.Functions of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in Shenzhen:Insights from the Cross-Border Supervision Model[J].International Social Work,2010,53(3):366-378.

[10]马丽庄.社会工作跨境专业督导:山东经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149-150.

[11]吴金凤.香港督导者与本土督导者的实践对比[J].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4):33-37.

[12]李娅娅.境内外督导的对比研究:以济南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例[D].济南: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14.

[13]童敏,史天琪.专业化背景下社工机构督导的本土定位和分工:基于厦门A社工机构的个案分析[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37-46.

[14]童敏,史天琪.本土社工机构督导的层次和功能:一个探索性框架[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8(1):5-10.

[15]徐明心.社会工作督导:脉络与概念[M].陈秋山,译.台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08:59.

[16]TSUI M S.Towards a Culturally Sensitive Model of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in Hong Kong[D].Toronto:School of Social Work,University of Toronto,2001.

[17]SATO M.Experiences and Perspectives of Clinical Supervisors in Cross-Cultural Supervision:The Impact of Supervisor Race and Ethnicity[D].Mankato:School of Social Work,Minnesota State University,2014.

[18]SEPONSKI D M,LORIEN S.Cross-cultural Supervision in International Settings:Experiences of Foreign Supervisors and Native Supervisees in Cambodia[J].Journal of Family Therapy,2018(40):247-264.

[19]HAIR H J,O’DONOGHUE K.Culturally Relevant,Socially Just Social Work Supervision:Becoming Visible through a Social Constructionist Lens[J].Journal of Ethnic & Cultural Diversity in Social Work,2009(18):70-88.

[20]YANG F H,KEITH D.Cross-Cultural Supervision in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A Case Study[J].Cognitive and Behavioral Practice,2018(3):351-360.

[21]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13-16.

[22]王思斌.社会工作:利他主义的社会互动[C]//何国良.华人社会社会工作本质的初探.新北:八方文化公司,2000:3-15.

[23]朱志强.社会工作的本质:道德实践和政治实践[C]//何国良.华人社会社会工作本质的初探.新北:八方文化公司,2000:89-113.

[24]MCCRACKEN G.The Long Interview[M].Newbury Park:CA,Sage,1988:29-49.

[5]王思斌.试论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J].浙江学刊,2001(2):56-61.

[26]徐选国,侯利文,徐永祥.社会理性与新社会服务体系建构[J].中州学刊,2017(1):58-64.

[27]渠敬东.探寻中国人的社会生命——以《金翼》的社会学研究为例[J].中国社会科学,2019(4):98-122.

编辑:金娜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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