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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上海五年意见来了!

积极搭建各类平台,畅通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渠道;大力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能力;加大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扶持……日前,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细化工作措施,把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导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指导意见》聚焦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参与,提出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重点领域,具体包括社区服务供给、社区精细化管理、社区公共安全、社区自治共治以及社区精神文明5大领域。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举措也要更加务实,更有针对性。具体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机会。积极搭建各类平台,畅通社会组织进入社区的渠道。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吸纳为社区代表大会、社区管委会成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规划、社区实事项目时,主动听取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重视发挥社区群众活动团队作用。鼓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为立足社区、服务社区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创造条件。

(二)抓好“两会一中心”平台建设。按照实体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做实做强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区基金会,发挥党建引领、综合服务和资源集聚功能,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发挥“龙头”牵引作用。促进“两会一中心”协同健康发展,对于不具备条件独立运营的,可合署办公、交叉任职,精干人员、提升素质、形成合力。

(三)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落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用好“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项目信息应上尽上。尊重社会组织的运作规律和人才价值,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价格,为社会组织发展和人员待遇提升留下空间。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管理,对符合条件适合长期持续购买的服务性项目,预算单位可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政府部门加强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全程指导,完善从需求调研、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价的全程管理,合力提升项目水平。

(四)大力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能力。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起举办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在社区治理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重视发掘和激励具有一技之长的社区“达人”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创新社会组织载体,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和保障。

(五)加大对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扶持。有条件的区和街镇要继续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扶持和表彰奖励。继续深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可单独设立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为初创期、成长期的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支持。鼓励街镇将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等存量资源,通过无偿使用等优惠方式提供给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日常服务活动发生的由城市管网供应的水、电、气按现有价格优惠政策执行。

点击阅读《指导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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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编辑:张世华

设计:张世华

编辑:涂才婷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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