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
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连续5年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第二批)知多D?
4分钟速览:
经各地积极申报
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名单
现在出炉啦~
此次计划新建207个社工站点
配备797名专业社工
(识别文末二维码看一看是有否站点在你家门口)
那么接下来
如何确保
第二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
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日前,省民政厅已向有关地市民政局下发通知
随小编来看看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二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粤民函〔2019〕1014号
各有关地市民政局:
今年1月,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9〕17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经研究,决定在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等207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以下简称“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名单及社工岗位配备详见附件1。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就做好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金安排
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从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连续5年,由省、市、县三级安排资金资助建设运营2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原则上每个社工站一经立项,资助周期为五年。
(一)社工工资
1.粤东西北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首年度(2019年度)按每配备一名社工人均资助5万元的标准,由省级资助资金与地方(市、县两级)资金按6:4比例配套。其中省级资助每名社工3万元,从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市级资助资金应不少于地方配套资金的2/3。考虑社工薪酬自然增长原则,从满一年工作起,次年度开始,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社工工资比上一年度增长5%。
2.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配备社工的工资由所在市和县(市、区)解决,标准由地市确定并报省厅备案。考虑社工薪酬自然增长原则,从满一年工作起,次年度开始,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社工工资比上一年度增长5%。对经济较困难但年度考核成绩好的社工站,省厅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助。
(二)服务经费
207个社工站的服务经费由省厅按每站3万元标准给予资助,从社工成长计划项目中安排,可用于社工站购买开展服务的办公用品及社工开展活动、参加培训的交通费等,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帮助解决。
(三)督导经费
省厅每年安排督导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对207个社工站的专业督导,保障服务质量。
(四)其他经费
办公场地修缮及维护费用由乡镇(街道)承担;鼓励各地增加对社工的绩效考核奖励,完善激励机制。
2)实施内容
207个社工站共配备797名社工,由省厅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招录后,由当地乡镇(街道)政府依法与社工签订劳动合同,组建社会工作服务队伍,设立社工站。设站长1名,原则上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负责全面工作;设副站长1名,在社工中选拔任用,负责日常和专业服务工作。
(一)职责定位
地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县(市、区)民政局落实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有关工作。协调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组织社工招聘面试。监督社工督导中心工作,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
县(市、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有关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并监督社工站资金使用情况。指导登记成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并加强管理。推动社工站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提升民政服务专业化水平。
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社工站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品,社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选定服务点等工作。社工站在乡镇(街道)的直接领导下,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民政服务“最后一米”。
(二)服务对象
社工站重点服务留守老人、敬老院供养对象,打造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同时,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等民政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服务方式
社工采用先落在一村居,做专做精做细做实,再逐步辐射的推进方式,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找准服务对象,协助落实政策,综合评估个人、家庭的问题、需求和能力,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社区发展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四)督导方式
省厅委托第三方组建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办,协助项目的管理、监督,负责社工培训、专业督导,保障服务质量。
(五)监测评估
省厅成立监测评估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季度监测、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地市民政局推进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工作全面监测评估(量化评分表见附件2)。已实施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的地市两批合并进行综合考核(每批次各占50%),评估分数将占省厅对地市民政局年度考核中社会工作考评分数的80%。
3)工作安排
(一)招聘社工(6月20日前完成)
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实施,遵章守纪,如发现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从5月中旬开始,由省厅委托第三方负责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接收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协助面试等工作。面试地点设在各地市,在省厅指导下,由地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二)落实办公场地及服务点(6月20日前完成)
县(市、区)民政局要指导乡镇(街道)落实社工站办公场地,为社工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办公场地原则上不小于50平方米,并为每名社工配备必要的办公电脑、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按照“立足镇街、深入村居、问题导向、方便群众”的要求选定服务点,服务点可依托公共服务站、文化站、工疗站、亲青家园、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现有的公共场地和服务资源开展服务。
(三)建设地市督导中心(6月20日前完成)
省厅委托第三方组建督导团队,建立地市督导中心,负责社工站专业督导及协调社工站建设。新增的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4个地市各建1个地市督导中心,配备专职督导和联络员;已在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中建立地市督导中心的15个地市,结合第二批站点数量,适当增加专职督导人数。人员由项目办统筹安排,办公场地和设备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四)安排社工上岗和站点挂牌(7月1日前完成)
在市民政局的统筹下,由督导中心会同县(市、区)民政局安排社工报到、上岗。省厅统一制作“XX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和社工工作服,牌子可挂置在镇(街)显著位置或服务点。
(五)组织站长及社工岗前培训(7月15日前完成)
省厅分片对市、县(市、区)民政局有关人员、207个镇(街)分管领导或事务办主任(社工站站长)进行培训;地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并由项目办负责社工岗前培训。
(六)签订劳动合同(7月30日前完成)
乡镇(街道)与社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社工本人、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各一份),合同参照第一批广东“双百计划”省厅统一拟制的《劳动合同》样本。
(七)成立社工与志愿服务组织(12月30日前完成)
按照法定程序,以社工及志愿者为主体,登记成立“镇(街)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作为接受活动经费、链接慈善资金和承接厅“培育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补助资金的载体,为开展专业服务提供保障。4工作要求
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是省厅“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列为各级民政部门一把手工程,由省厅统一部署,各地同步实施。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定位,落实工作责任,把握工作重点,加强沟通协作,全力以赴,共同推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实施以来,社工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增强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把服务做到民政对象心里、家里和邻里,推动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民政工作专业化发展探索了新路径,得到了各级领导高度肯定,省委李希书记等多位省领导亲临社工站指导并给予很高评价,民政部黄树贤部长多次给予肯定。实施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推进我省社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实践,意义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建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议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运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社工站如期启动并正常运作。
(二)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形成“省厅搭台,地方唱戏,属地管理,各司其责”的良好局面,按照省厅的工作安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县民政部门要肩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协调社工站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下拨资金,确保社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乡镇(街道)是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的用人单位,是责任主体,既要管好社工,更要用好社工。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鼓励社工加入党组织,有条件的社工站(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要成立党支部,让社工成为党委政府的左膀右臂,体现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爱。要为社工深入村(居)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社工工作,关心社工生活,解决食宿等后顾之忧。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社工安全、自律意识教育,确保社工站落地生根,取得成效。
(三)形成特色,加强宣传。目前,广东社工“双百计划”两批共有407个站点,近2千名社工,覆盖到全省19个地市109个县(市、区),其中4个县(市、区)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各地要结合实际,总结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打造本地服务特色,探索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发展路径。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交流,创新宣传形式,积极使用新媒体,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合力打造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品牌。
附件:
1.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名单
2.各有关地市民政局落实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评估工作量化评分表
广东省民政厅
2019年5月8日 附件一
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社工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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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地市民政局落实第二批
广东社工“双百计划”评估工作量化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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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来源:厅社工处
广东省民政厅新闻宣传工作站整理
编辑:王依岚
审校:徐祖平、邹国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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