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称,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社会团体、3个基金会存在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的5家民办非企业分别为:云南吉鑫餐饮文化博物馆、云南勐库有机茶研究院、云南德扬书画院、云南益康医院、云南京州医院。
撤销登记的12家社会团体分别是:云南省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促进会、云南省职工教育研究会、云南省煤炭工业协会、云南省新技术开发推广协会、云南省兵工学会、云南省冶金行业协会、云南印谏协会、云南省皮具商会、云南省核桃行业协会、云南省兴企电子商务协会、云南省鑫欣钛行业协会、云南省民营金融商会。
撤销登记的3家基金会为:富源县雄达教育基金会、云南至皇公益基金会、云南培宇围棋教育发展基金会。
公告称,因无法与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民政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记者 李丹丹)
编辑:吴贤亮socialworkweek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