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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子敏:在惩处与善后之外 | 社工视角反思深圳虐童案件

来源:华理社工 ECUSTSocialWork

文/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 谈子敏

12月23日在微博曝光的发生在深圳市西乡街道的一女童被虐打视频迅速的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包括中央电视台、澎湃新闻、凤凰网等在内的各个媒体都迅速进行了跟进报道。视频所揭露的虐待行为残忍得令人发指,许多网友看过之后都表示既痛心又愤恨。

宝安警方在事件揭露后立刻介入,并且半天之内就找到了加害者。对于视频中的虐打行为,女孩的父母均表示供认不讳。

宝安区妇联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向区法院申请了对于女孩的人身保护令,也安排了专业社工和街道人员对女孩进行心理辅导。另外因为视频中的加害人之一身穿美团外卖工作服,因此在官方介入的同时,美团也主动表示将为女童提供心理辅导和其他生活关怀。对于之后的案件发展,相信女孩的父母将要面对虐待罪的刑事诉讼,也很有可能要面对剥夺监护权的民事诉讼,但具体的处置方式仍有待司法体系的进一步运转才会得知。

从2015年热议一时的南京虐童案到这起深圳虐童事件,相似之处是案件处理途径都是通过微博曝光,经网友讨论发酵、媒体跟进之后再通过公安司法机构介入。相较之于南京虐童案,这起案件的处置不可谓进步不大,公安机关的介入反馈速度、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救助反应方式到可以用来保护儿童的法律工具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也反应了我国的儿童保护系统在过去数年间的迅速发展。

但在这一起案件相对完善的处置中,除了惩处虐待加害人与对于受虐儿童的及时救济之外,仍然有许多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首先,如果女童的父母面临刑事诉讼乃至因虐待罪入狱,并且依照《民法通则》与《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女孩父母提起剥夺监护权的诉讼,如何执行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儿童权益仍然值得探讨。我国的监护权剥夺制度自2014年开始运行以来,对于父母被剥夺监护权的儿童的安置仍然在探索之中,并不是让儿童远离了虐待的父母就达到了对他们的充分保护,当儿童脱离原生家庭环境的时候,不论是将他们放入近亲属家中或是儿童福利院,在他们成长与适应社会中都会面临显著的问题 (Courtney and Dworsky, 2006)。因此不论对于这起案件,还是之后可能遇到的更多的剥夺监护权案件,如何在此情境下最大限度的保护儿童权益是值得进一步思考与研究的问题。

其次,南京虐童案与本案都是依靠微博曝光与网友力推来保护受虐儿童与阻断家庭虐待,这种方式非常具有中国特色,但其可靠性仍然值得进一步考证。依据对于爆料人的采访,这段视频是他无意间登入了作为其牌友的涉事父亲的手机,看到了家庭安全监控APP里的虐待视频,之后他将该视频发在微博上请求大V予以转发推动,形成了关注与影响力之后才被公安机关查知。这段儿童虐待揭露的过程充满了偶然性,不论是发现虐待还是选择曝光或是形成讨论热点,每一环节都充满了不确定性,而可怕的是其中任一环节的缺失即可能意味着这个小姑娘将不得不继续忍受非人的虐待。

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儿童虐待类家庭暴力案件处置难点中的隐蔽性。案件的两段视频分别拍摄于九月份与十月份,两月中都是连续两天都发生了严重的虐待,并且受虐女童让人心疼的逆来顺受,也从侧面印证了虐待的频繁持续和她对此早已习以为常。可是这种长期持续的虐待直到一个非常偶然的契机才得以曝光,因此不得不令人反思的是,我们社会之中是否有可能有着更多的孩子在经历着虐待却无法发出声音。尽管我国暂时还没有受虐待儿童占人口比例的研究,但西方现有的研究指出,一般会有超过百分之二十的儿童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经历躯体虐待(Briere and Elliott, 2003)。虽然发生在家庭内的虐待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但是受虐儿童不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会有明显的生理上与心理上的症候反应,包括经常出现的身体淤青与伤痕或是情绪的低落、封闭或是攻击性 (Prino and Peyrot, 1994, Trickett and McBride-Chang, 1995)。因此我国许多地区正在加速推广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正是应对这样隐蔽性的有效措施,赋予包括教师、医生或是社区工作人员在内的与儿童具有较多接触的职业强制举报责任,能够有更大的机会使得隐蔽于家庭内的虐待受到外界的干预,从而保护在困境中无力自保的孩子们。但这项制度的实施与推广,同样在现阶段的国内任重而道远。

最后,除了惩罚与干预之外,这起案件同样反映了亲职教育的缺位。生育后代是大部分达到了婚育年龄的男女所具的一项生理机能,可是如何成为父母养育子女的方法却并不天然的伴随着这项生理机能被人们所获得。虽然不能完全依靠亲职教育来避免儿童虐待,但对初为父母者进行包括儿童虐待预防在内的亲职教育是许多国家儿童保护体系中重要的一环(Children’s Bureau, 2018)。在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的哥哥也有对其的击打伤害行为,暴力的代际传递已经在儿童身上显现,因此作为社会福利提供的家庭亲职教育将有助于增进家长对于合适家庭教养行为的认知并且减少家庭内的儿童虐待。

参考文献:

BRIERE, J. & ELLIOTT, D. M. 2003. Prevalence and psychological sequelae of self-reported childhood physical and sexual abuse in a general population sample of men and women. Child abuse & neglect, 27, 1205-1222.

CHILDREN’S BUREAU, C. 2018. Parent Education Programs [Onlin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 Human Services.  [Accessed].

COURTNEY, M. E. & DWORSKY, A. 2006. Early outcomes for young adults transitioning from out‐of‐home care in the USA. Child & family social work, 11, 209-219.

PRINO, C. T. & PEYROT, M. 1994. The effect of child physical abuse and neglect on aggressive, withdrawn, and prosocial behavior.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18, 871-871.

TRICKETT, P. K. & MCBRIDE-CHANG, C. 1995. The developmental impact of different forms of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Developmental Review, 15, 311-337.

 

编辑:陈怡然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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