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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证社会工作,以“空巢老人服务”为例

出品 | 社工客(ID:shegongke)

作者 | 熊怡

学校 |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循证”作为一种全新的实践理念,强调“以证据为本”。“证据为本的实践是关于社会实践要立足于科学研究的结果,并从众多证据中找出最佳实践的一套基本理念和操作架构(何雪松,2007)”。

“循证社会工作(evidence-basedsocial work)”,也称“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practice in socialwork)”,或者“证据为本的实践”。

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学者对“循证社会工作”内涵描述的基础上,将“循证社会工作”界定为:依据具体的社会情境,针对服务对象的特性需求,社会工作者检索并选择与该情境(服务对象的具体问题)相关的最佳研究证据,并结合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个体体验,进行专业实践,以达到提高实践有效性的目的。

循证实践有一套以科学方法和统计手段、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为依托,整合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实践模式。有研究3将循证实践的操作流程分为四个步骤:

首先,考察实践情境,确定实践问题;其次,根据问题检索证据;再次,根据证据进行实践;最后,根据实践效果进行及时总结。

本研究在参考借鉴循证实践操作流程的基础上,拟将循证社会工作实践方法应用到“空巢”老人社区照顾实践模式的探索上,尝试建构出循证社会工作介入“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标准化实践模式。具体实践模式图如下:

图 3 循证社会工作介入“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实践模式图

需求评估

需求评估是循证社会工作介入“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第一步。介入的针对性是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的核心要素之一。对社区“空巢”老人的需求做出准确评估,能够明确社会工作者接下来的工作方向,做到有的放矢;能够针对老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社区照顾服务,提升服务的有效性。

社区服务对象的需求评估是一项长期复杂性工程,建立在社会工作者长期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从“需求”视角来分析“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着力点,就是要找出现有社区服务体系中未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的部分。

循证社会工作实践要求对社区“空巢”老人进行需求评估的提问必须足够规范和具体,便于后续通过网络电子设备检索、获取相关研究证据。在社会工作者与“空巢”老人互动过程中,可运用观察、访谈、问卷等方式收集老人资料,并通过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等方法对收集到的资料整理分类。

在此基础上,确定社区“空巢”老人当前的需求。需求确定后,社会工作者可针对“空巢”老人的个体独特性需求提供个别化服务,针对老人的共同需求提供整体性服务。

服务是否有效,取决于服务对象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或消除。

收集评价证据

了解社区“空巢”老人的需求后,接下来就要通过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证据检索和评价来获取最佳研究证据。
“证据为本”贯穿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的始终,是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的核心。最佳证据的获取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步骤来达到:
1、检索证据

将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出检索关键词,这是进行证据检索的关键。必须指出的是,调研获得的信息并不是确定检索关键词的唯一标准,关键词的检索还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类型或者具体干预措施来进行。

检索关键词确定之后,就要运用检索系统来进行证据检索。迁移到“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应用中:假定通过调研,获得的信息表明“空巢”老人有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

这时,便可以将“精神慰藉”作为证据检索的关键词之一,利用检索系统来检索相关证据。

2、筛选证据

筛选证据就是要把能够用于“空巢”老人社区照顾实践的数据、文献资料从检索到的所有证据中筛选出来。以上述提到的检索“精神慰藉”方面的研究证据为例。具体工作包括:

首先,对通过阅读标题、摘要等就可以明显发现与“精神慰藉”不相符的资料进行剔除;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全文查看,进一步剔除无用、虚假的资料;对于存在分歧的,可以和被调查对象取得再次联系,进行询问、再确认。

然后,对保留下来的证据进行详细筛选,按照服务对象的具体类型、个性化需求、针对性服务等标准对“精神慰藉”方面的研究证据进行分类整理,以便后期查看。

3、评价证据

对证据进行评价,实际上就是把证据“标签化”的过程。证据的评价主要考察其真实性、有效性、适用性等方面。评价的内容包括:研究方法是否科学、统计分析是否合理、实践证据与社区“空巢”老人的符合程度、证据在服务过程中是否有效等。

通过评价证据,就会出现质量不高的证据、对其存有疑虑的证据、最佳证据几种情况。至于评判证据的标准,有学者引进并修正了循证医学与循证心理治疗的判断方式,列出了社会工作循证实践的证据分级标准,见下图:

图 4 循证实践的证据分级标准

如图4所示,研究证据是分等级的。从第1级到第14级,由个人主观经验到客观理论研究,获取证据的方法越来越严谨,证据的级别也越来越高。在循证实践的过程中,实践者只有在没有高级别证据的时候,才能使用低级别的证据。

这和前面提到的循证实践遵循“客观优先,主观为辅”的原则是一个道理。

4、选择最佳证据

证据的选择需要依据评判最佳证据的标准,从众多证据中选择出最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出最佳证据仅仅是真正实践的开始,证据的使用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即要对使用证据的共性和特性加以区分,共性的证据可能会因为个体差异而导致效果的截然不同。

曾经就有学者指出,“最佳研究证据,也只是针对大多数的、平均化的案主有效;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能排除那些极端情况的、远离平均水平的案主(杨文登,2014)”。

服务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服务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实际上就是应用研究证据的过程。对本研究来说,就是把证据应用到“空巢”老人社区照顾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中的过程。服务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必须建立在当前最佳研究证据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作者的实践工作经验,并考虑“空巢”老人自身意愿。
具体而言,一线社会工作者可在社区牵头,吸纳社区领袖、医务工作人员、大学生、老人家属志愿者及其他社区年轻居民等,组建一支“老年关怀服务队”,专门为社区“空巢”老人提供服务。
社会工作者可依据最佳研究证据,组织服务队成员为社区“空巢”老人提供规范性、专业化服务。
服务队成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注重调动整合社区内外部的正式和非正式资源,依据“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医疗保健、亲子交流和社交娱乐等方面的需求选择出的最佳研究证据,搭建社区照顾支持网络,为“空巢”老人送去有效的、持续的关怀服务。

服务评估

循证社会工作介入“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干预有效吗?干预过程中哪些因素促使期望结果的出现?这在循证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都是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而对上述问题的解答,需要对循证社会工作的实践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即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这两者是对服务效果的具体反映。
1、过程评估

以循证社会工作介入“空巢”老人社区照顾的服务过程中,过程评估贯穿整个实践服务的始终。在服务的不同阶段,过程评估的内容会有所不同。承担过程评估的主体,可以是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的内部评估,也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外部评估。

进行过程评估,服务初、中期可利用问卷、量表、个案记录、录音录像资料等,对提供服务的手段以及接受服务的“空巢”老人的心理、行为表现等进行评估。

以便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变化发展情况,并根据服务对象在服务中的表现,适时调整服务方案。服务后期,重点要对导致服务对象发生最终变化的因素进行评估。

一般来说,过程评价要延续到服务方案实施结束后对服务对象的后续跟踪过程中。这样一来,就可以对“再社会化”老人的变化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有利于促进循证社会工作实践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

2、结果评估

结果评估注重在循证社会工作方法的干预下,考察“空巢”老人发生的相应改变,明确循证社会工作实践是否对服务对象起了作用。结果评估一般在服务方案实施结束后进行,主要对服务实践的效果和质量进行评估。

在本研究中,结果评估就是评估服务方案的实施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即运用正式或非正式网络帮助“空巢”老人重新融入社区。经过评估,如果服务目标基本达成,就可以把评估结果反馈给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安排人员对“空巢”老人进行后续的跟踪考察和帮扶。

如果服务目标尚未达成,那么,社会工作者就需要考虑服务方案的设计上哪些环节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循证社会工作实践中对该类服务对象的服务方案应做哪些修正。

反馈证据

证据的反馈是循证社会工作实践不断完善的必经环节。对服务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后,无论服务目标达成与否,社会工作者都要撰写实践服务项目的总结报告,记录实践中运用研究证据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
同时,还要及时开展实践总结讨论会,通过不断的经验总结来为以后类似的服务活动实践寻找更好的服务方案。

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的任务之一,就是要积极积累干预的成功经验或方法。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将成功的实践经验以学术研究成果的形式发表,以供其他社会工作者借鉴参考。

另外,循证社会工作的实践过程和结果在经过评估后,如果有相当的可靠数据证明是其有效的。

那么,无论是实践服务的过程还是结果都可以录入证据库,作为循证社会工作今后实践的证据使用。这样一来,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的证据库就在不断地增加和更新,证据库就有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输入。

尽管循证社会工作的发展存在争议:有学者赞同,也有学者指出循证社会工作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循证社会工作中的“循证”理念和方法,确实为我国本土化境遇下社会工作介入相应的社会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干预思路。

本研究正是基于循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的指导下,对以循证社会工作介入城市“空巢”老人社区照顾实践模式进行探索性思考,设计出“循证”思想下的“空巢”老人社区照顾模式,对社会工作干预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研究。

循证社会工作方法相较于传统社会工作,更加强调“以证据为本”,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服务对象的主动性和社会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

传统社会工作干预中的督导经验、社会工作者个人经验到了循证社会工作这里都将被“证据”所取代。传统社会工作方法更多偏向于“权威为本的实践”;循证社会工作的出现,克服了传统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干预的主观色彩,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缺陷。

“在以权威为本的实践中,知识来源于其他人的意见、‘权威’的判断、未检验过的直觉、逸事多的经验和名望。在以证据为本的实践中,知识来源于最佳的实验科学证据(马凤芝,2013)”

循证社会工作经过西方发达国家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和系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在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反观我国,目前还处于循证社会工作发展的起步探索阶段。

因此,未来我国在循证社会工作发展上,可以多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尽量少走弯路;但要,想推动循证社会工作在我国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本上还得依靠构建起中国循证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理论体系。

总之,虽然循证社会工作实践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但并不妨碍我们运用循证实践方法论对我国的本土化社会问题干预进行设想。

编辑:赵庆琳socialworkweekl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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